社工督導侵吞長者財產 公會籲嚴懲、防弊

呂翔禾 2026/09/23 15:50
針對有社工侵占長者財產,社工師發聲明嚴厲譴責,並呼籲政府加強查核機制。(中央社示意圖)
針對有社工侵占長者財產,社工師發聲明嚴厲譴責,並呼籲政府加強查核機制。(中央社示意圖)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應強化審核與抽查機制,避免社工侵占照護者財產!」北市前社工督導22日遭爆侵吞監護宣告長者1200萬元,社工師公會23日發聲明表示,支持依法嚴懲,盼政府強化防弊機制,並請民眾別因個案汙名化社工師。衛福部則表示,將請台北市政府調查,若屬實依法可廢照。

台北市社會局老人福利科江姓前社工督導涉嫌利用保管受監護宣告老人帳戶機會,侵占超過新台幣1200萬元,涉犯貪污等罪。對此,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聲明表示,對此深感震驚與痛心,且若經司法調查屬實,該督導行為已嚴重違背《社會工作倫理守則》,更傷害了受服務者權益與社會大眾對社工專業的信任。

建立第三方抽查機制

公會發表4大聲明:1、堅守專業倫理,支持司法嚴查絕不護短:對於喪失自理能力的受監護宣告長者,社工人員本應負起最高標準的保護責任。任何利用職權侵害案主權益、謀取私利的行為,予以最嚴厲的譴責,並支持司法機關秉持「勿枉勿縱」原則徹查真相,若涉違法,務必依法嚴懲,絕不包庇。

2、呼籲主管機關全面檢討監護職務與財務稽核機制:此事件揭露了公部門與社會福利體系在執行「受監護宣告長者」財產管理上的系統性風險,呼籲衛福部及各縣市社會局,應立即盤點現行管理流程,建置「財務與服務分流」、「雙重審核」及「定期第三方抽查」等防弊機制。

業務故意犯罪可廢照

3、懇請社會大眾理性看待,勿因極端個案抹煞全體社工奉獻:極少數個人的嚴重違法行為,不應代表整體社工專業的素養與價值。4、深化專業倫理教育,落實自律與法治精神;本會將積極與各縣市公會一同落實專業自律機制,並持續推動「社工專業倫理」與「財產法治觀念」的深化教育。

對於此案,衛福部社工司長楊雅嵐表示,目前司法程序仍由檢察機關偵辦中。依《社工師法》第7條,社工師如因業務相關之故意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依法得廢止其證書及執業執照,社工師遭撤照之後,無法再考照。

此外,地方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經行政調查,認定當事人有業務重大過失或不正當行為,違反社工師倫理守則,亦得依《社工師法》第17條規定移付懲戒,最重廢止社工師證書,已函請臺北市政府速就本案進行行政調查。另為保障服務對象權益,本部設有社工師懲戒查詢專區公告受懲戒及性別事件,防範其再度從事社工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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