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是保護人民,還是提防人民?

醒報編輯部 2026/09/09 13:25

孟子說:「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兩千多年過去,君臣制度早已消失,人與政府相處的道理卻沒有太大改變。你尊重我,我比較願意相信你。你老是懷疑我,我自然也會問,你究竟把我當成什麼人?

交通部觀光署要求旅行社從9月起,辦理赴中國大陸考察、參訪及旅客自組團時,要逐團協助完成相關登錄。業者若未依規定辦理,可能遭罰1萬元至5萬元。消息傳開後,旅行業強烈反彈,有業者甚至準備提告。觀光署隨即改口,表示初期以宣導、輔導為主,沒有完成填報者先限期改善。

184萬人去了大陸

中國將於9月15日施行新的出入境管理規定,增加邊境執法人員裁量空間,也可能涉及電子資料檢查及限制出境,台灣民眾赴陸必須提高警覺。民眾需要的是政府告訴人民,而且要說得越具體越好,例如哪些身分的人風險較高,遇到盤查如何應對,手機與筆電裡有哪些資料最好先處理,遭限制出境時家屬可以找誰,這些資訊比一句「避免前往」實用得多。

今年上半年已有184萬人次赴中國大陸,僅次於日本。政府至今仍維持橙色旅遊警示,旅行社赴陸禁團令也沒有解除。184萬不是一個可以輕輕帶過的數字,每天都有台灣人因工作、探親、旅遊、宗教、商務或其他原因往返兩岸。

有人會接受政府勸告,有人評估後仍決定前往。政府面對的就是這群活生生的人。

罰單的依據為何

赴陸登錄本來是為了發生緊急事故時方便聯絡,觀光署後來說明,旅行社填寫的內容包括旅行社、承辦人、領隊、團體人數、日期及簡要行程,沒有個別旅客姓名與證件資料。

如果事情停在鼓勵登錄,大概不會鬧成今天這樣,引起反彈的是後面的罰則。

以前旅客自己可以決定是否登錄,承辦行程的旅行社為什麼要負起協助登錄的責任?沒有做,為什麼要罰?行政機關援引旅行業管理規則作為處分依據,業者則質疑授權是否足夠?

政府希望旅行社提醒旅客注意安全,合理。要求提供團體聯絡資料,也可以討論。但行政處罰牽涉人民權利,法源依據必須經得起檢驗。不能公文先發,業者先罵,政府再慢慢解釋。

觀光署現在決定先勸導,未改善者才視情況處理。 這樣至少降低了衝突。只是原來的思維仍值得追問,政府是不是太習慣用行政管制來解決問題?

政府要先贏得信任

兩岸情勢緊張,政府提高警戒無可厚非。公務員、國安人員、掌握敏感科技者,本來就可以依身分與法律受到較嚴格規範。一般民眾的情況不同,他們去上海看展、到福建探親、赴昆山談生意,政府可以提醒風險,但不應該恐嚇人民。

人民是否願意聽,還牽涉另一件很重要的事。政府過去發出的警告準不準,措施合不合理,出了事情能不能真的幫上忙,都會累積成信任。

如果每遇到新的安全疑慮,行政機關很快想到登錄、申報、限制和裁罰,人民久了會疲乏,也可能開始懷疑政府的動機。警告發得再多,效果反而愈來愈差。

這次旅行業者反彈,未必代表大家否認中國大陸的風險。很多人反感的是政府處理人民的方式。好好說明風險,大家聽得懂。把法律依據講明白,多數人也能接受。公權力不溝通只會用罰鍰嚇人民,人民當然會問一句,憑什麼?

孟子的話放在今天,最值得執政者記住的就是這份人情世故。人民願不願意相信政府,從來不是公文可以命令出來的。

半年已有184萬人次赴陸,接下來還會有人去。政府能做的,是讓他們出發前知道風險,遇到事情知道去哪裡求助。政府若希望人民把安全提醒當一回事,就先別讓人民覺得自己被當成賊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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