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門檻高難突破 建議先立法保障人權

呂翔禾 2026/10/21 16:02
學者21日於立法院修憲委員會提議,可透過立法、釋憲與制憲來化解現有高門檻修憲僵局。(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學者21日於立法院修憲委員會提議,可透過立法、釋憲與制憲來化解現有高門檻修憲僵局。(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我國修憲門檻難以撼動,建議先立法保障人權,再透過釋憲宣告2005年修憲無效,從而制定新憲法!」立法院21日舉行修憲公聽會,學者黃崇祐分析,如今要修憲改掉高門檻,還是要經過原本的高門檻,因此還是難以修改,他建議一些基本人權可先透過國會立法保障。

立法院21日舉行修憲委員會公聽會,討論「修憲雙重高門檻」、「公民複決規定」、「廢除監察院」等議題,包括是否針對不同議題設立不同層級化公民修憲複決門檻,還有審計權是否該設立獨立機關、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去留,彈劾、糾舉、糾正與調查權在廢除監察院後的歸屬。

複決票數史無前例

師大國際台灣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員黃崇祐表示,台灣上次修憲,啦啦隊李多慧還在過6歲生日,當時制定的修憲高門檻「立法院4分之3、總選舉人過半同意」至今,從來沒有候選人或議案達到這麼高的票數(965萬票),候選人是前總統蔡英文817萬票,公投則是2018反空汙的795萬票。因此修憲從來沒有成功過。

「我國若以英國或日本方式修憲,2022年18歲公民權早就過了!」黃崇祐指出,日本只要國會同意後,過半投票者同意即可,英國更是國會通過後就生效,而面對台灣的修憲高門檻,過去曾提出公民提案、降低門檻、聲請釋憲、國會立法與制定新憲法等路徑,但公民提案與降低門檻,恐怕都要先面對原來的高門檻,因此相當困難。

可先立法保障基本權

因此,黃崇祐建議可透過憲法法庭釋憲,將2005年修憲的結果判決無效,然後再進行修憲;另外,也可以透過國會立法創造「實質憲法」,例如勞動權與環境權,立法院有《勞動三法》、《環評法》保障,而18歲公民權也可採取類似路徑,是用《青年基本法》與《選罷法》來保障。

「更長期來說,我國憲政問題龐雜,應考慮制定新憲法!」黃崇祐也說,法國制憲5次、中國制憲4次,未來若要制定新憲,我國從基本權、憲政體制等都有不少議題可討論,建議可召開國是、制憲會議以研議新憲法。他認為短期可先透過國會立法保障基本權,中期則是大法官釋憲,長期則要好好討論新憲法長什麼樣子。

國會修憲門檻太高

律師黃帝穎也補充說,我國不只公民複決門檻嚴格,國會的4分之3門檻在世界上也相當高,日本與德國都只要兩院的3分之2,民進黨立委鍾佳濱雖有提案要將公民複決的「選舉人」改成「選舉人團」但《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修改還是要經過現行的雙高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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