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體育班將消失,改成社團化訓練!行政院3日宣布將《國民體育法》改成《國民運動法》,將不再新設體育班,現有的體育班將依政策循序漸進朝「社團化與社區化」發展。另外,未來可以上網查詢曾涉及霸凌、體罰與性侵的「不適任教練」,以減少體育班封閉、霸凌的狀況。
減少體育生霸凌困境
行政院3日將《國民體育法》修正為《國民運動法》,並宣布一系列修正。其中,由於先前曾多傳出體育班牽涉霸凌、性侵等悲劇,因此未來體育班將逐步退場,修法要求學校應鼓勵學生成立運動社團,並舉辦賽事活動,同時推動體育班轉型及校園運動設施對外開放。
另外,將新設「教練/裁判/專業人員」專章,建立「不適任教練查詢系統」,提供查詢合格教練、裁判及運動專業人員之資料。若有牽涉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及嚴重體罰之不適任教練,將透過不予檢定、授證、註銷合格證書方式等方式排除,減少不適任人員留在運動產業與校園社團的機率。
新設運動發展基金
針對運動產業,也將設立「運動產業與文化」專章,各級主管機關應促進運動產業創新、培育人才等,透過運動產業發展及科技應用研究成果,促進產業成長及提升產值;明定以運動彩券盈餘設置「運動發展基金」專款專用支持運動發展。
為了推動國際運動交流,法案也新增「國際運動」專章,盼推動國際運動交流、賽事在臺舉辦,並明定獎補助機制,還有設立系統性培育具外語、法規與國際事務能力之專業運動人才庫,同時積極輔導並爭取國人擔任國際運動組織之重要決策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