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紛提無人機法案 政院仍盼用「特別條例」

呂翔禾 2026/07/01 13:00 點閱 53 次
針對無人機議題,行政院仍堅持用特別預算,並批立法院違憲。(行政院提供)
針對無人機議題,行政院仍堅持用特別預算,並批立法院違憲。(行政院提供)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應該用2100億《特別條例》才能有效率發展國防無人機!」行政院長卓榮泰1日被問到對藍白都提出《無人機條例》時,仍希望以特別條例處理,才能讓國內產業持續發展;秘書長張惇涵則說,國民黨2400億的提案違反《憲法》與《預算法》。但藍委林沛祥反批,藍版本編6年,不代表以後就不會編。

盼立法院別增預算

卓榮泰出席「金融競爭力論壇-前瞻亞資中心2.0」活動前受訪說,這次行政院所提出的《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是在補過去《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跟特別預算的不足,著眼的是國家國防安全上的需求,還有分年在國家財政能力上的負擔,是足以因應的。

「國內的產業要能夠持續的發展!」卓榮泰強調,而且要能夠有效率,並進行各項的國際合作,所以採用特別條例,有其穩定性、持久性,而且在《預算法》的規定上對一般的預算影響最小。他也希望立法院能夠再度的體認到憲政體制的運作,行政院編列預算,立法院審議預算,「這個角色不可以模糊,也不可以被破壞。」

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在立法院出席預算審查會議時,也對此議題受訪說,《憲法》第59條規定預算是由行政院提出的;《憲法》第63條規定立法院議決預算案;《憲法》第70條更是規定立法院不得做對預算增加支出的提議。所以在野黨提出的版本,恐怕明顯有違憲之虞。

批政院邏輯不通

但對於行政院的說法,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沛祥反駁說,發展國防產業且是穩定的國防自主,為什麼會違憲?難道行政院不希望讓國防產業能夠落地嗎?難道守護國家安全、適應最新形態的戰爭、讓無人機在台灣自主製造、自主修復,也會違憲?

林沛祥表示,對產業發展,不是一次性編特別條例就算了,為了要把(扶植)無人機產業的預算放到公務預算裡逐年編列,國民黨版本編了6年,不代表未來不會繼續編下去。如果是這樣做是違憲,那就不太能了解,保護中華民國的安全會違反中華民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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