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政府真有落實軍警消待遇改善?行政院20日因應4月朝野協商結論,提出軍警消待遇改善方案,包括新增各類戰鬥部隊加給與「第三類加給」4千元;警消部分則有形式與繁重加成,以及擴大深夜危勞性勤務津貼適用範圍。對此,藍委徐巧芯雖表示支持,但認為與立法院之前通過的條例內容有不小落差。
立法院4月審議總預算時,曾與行政院協商,要求行政院應於115年度總預算案付委後半年內,提出有關軍人待遇條例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之相關修正案及其他有關軍公教保障措施,行政院20日報告相關成果。
二等兵可領5.7萬
人事總處官員指出,針對軍人方面,國防部114年4月起全面全面調增志願役加給,從1萬元至1.3到1.5萬;114年也完成了勤務加給,包括戰鬥部隊、戰航管、電偵與網路戰加給,今年2月新增無人機部隊支領戰鬥部隊加給;7月1日起新增第三類型戰鬥部隊加給4千元,並擴大其支領範圍至旅級以下單位,義務役也可比照支領戰鬥部隊加給。
若以二等兵來看,2016年薪資總額為38625元,2027年可增加到57330元,增幅高達48.43%;下士2016年薪資約46495元,2027年有望達到68830元,增幅高達48.04%。
與立院法案有差距
針對警消保障措施,今年3月起核增警勤加給刑事加成、繁重加成、危險加給加成,受惠人數約8.1萬人、年需經費31億,還有爭取擴大深夜危勞性勤務津貼適用範圍,116年受惠人數可達6.8萬人,年所需經費約8.98億元。
針對第三類加給,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表示支持,但也提醒這與立院三讀通過的法案有差距,應該要依法行政。她強調,賴總統這項措施距離立法院先前三讀通過的《軍人待遇條例》,給予志願役加給最高3萬元的標準仍有不小差距,未來她將持續要求政院必須依法行政,不能對立院通過的法律不理不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