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月來,陸續發生台北市中山警分局交通分隊36歲員警、桃園市中壢警分局興國派出所30歲員警、台中市警察局霧峰警分局56歲員警於駐地內持槍自戕案件,顯見具備高張力的警察工作,並非每位員警都能適度排解壓力、走出陰霾。
警員壓力山大
不可諱言的是,警政服務無疑是個壓力山大、負能量超高的工作,員警工作日常基本上是受理民眾大小案件,舉凡東西遺失、親人走丟、交通事故、犯罪被害、家暴申請保護令,甚至親人過世等,無一不是傳達著生活中的負能量。
此外,除了受理民眾報案,很多時候警察肩負干涉取締工作,背後還需接受民眾檢舉投訴、民意代表陳情與網路社群媒體輿論的檢視,尚不論執法程序正當與否,後續繕打職務報告與彙整資料回復,心情或多或少都會受到影響,甚至可能會落入負向情緒的惡性循環。
承受偌大的壓力後,員警也不容易休息紓壓,因警政工作沒有所謂的放假日,必須24小時不間斷的供給服務,若不幸遇到大型勤務超量、警力又不足時,就必須全員停休以作因應,本以為停休已到心情低谷,若恰巧遇安排的休假出遊被迫取消,其家人配偶也無法第一時間同理心面對,不諒解的質疑為何提前規劃卻臨時喊卡,時日漸長,家庭、事業呈現蠟燭二頭燒,個人情緒難免崩塌。
1/3員警曾想自殺
現階段員警心理健康健全與否可謂重中之重,尤其制度是防患未然,而不是出事之後才來做準備,但根據統計,每10個我國員警就有3個曾有自殺意念,但卻常無尋求治療管道,其中比較令人遺憾的是79%的警察並不信任官方的心輔系統。
有道是:「員警需要的是生前所需,不是身後撫卹。」又每位員警都是家中的重要經濟支柱,只要一位員警垮下,其家庭也會跟著垮下。許多員警害怕一旦尋求心理諮商,就被貼上軟弱的標籤,筆者建議員警心理輔導工作除應立基於保密機制外,並應加強去標籤化及污名化,且慎選諮商地點、服務名稱與流程保密的細緻化以及諮商服務的常態化。
另可於警察機關內配置「抒壓室」,並結合家庭成員、警察團隊及專業資源成立共同照護安全網,採行三級防處機制(事前預防、事中危機處理、事後追蹤處遇),提供員警多元壓力抒發管道,以防再有不幸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