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是人與人之間極為可貴的一種關係,當然人與動物之間也能有信任關係,但相對單純,人與人就複雜多了。信任當然不是一天造成的,從陌生到產出信任,通常需要相當時間的醞釀與培養。
信任的基礎有些是情感,例如親情與友情。有些則與道德或能力有關,例如將重要或隱密的事務,交託給某人保管或執行。
能否信任難決定
當然,有時我們會遇到需要在極短時間內決定是否「信任」某人的情形,但嚴格來說,這種狀態頂多只能說是「相信」。相信的結果可能如自己原先期待,但也可能被「欺騙」,與經過時間考驗,被欺騙機會較少的「信任」不同。
雖然信任是時間的函數,但時間也非信任唯一的計算公式。信任其實是可以傳遞的,比如說,甲信任乙,乙信任丙,則透過乙的推薦,甲也能信任丙,速度當然就可以快一點。
團體信任更複雜
然而,信任畢竟不是「信仰」,信仰是全然的依靠,而信任則常常只是某種面向或層次上的認同或共識。所以,甲信任乙,乙信任丙,但甲就未必信任丙,甚至,還有完全相反的情形。甲不但對丙不陌生,還很熟悉,只是老早就認定丙不是同路人,判斷要與丙合作,根本就是「與虎謀皮」或「請鬼拿藥單」的死路一條。
因此,當這種情形出現在團體中時,甲或者會對乙信任丙的事工消極不配合,或者要求乙解除對丙的信任與付託,都將是團體發展運作上的障礙。
為何會形成如此尷尬與矛盾的狀態?是否有溝通調整的空間?答案事實上往往是悲觀的。因為有些情況的認知固然確實有所依據,依據就是立場不同,但如果立場涉及工作職責與核心價值,想要更動,並非易事,所以也無從產生信任。
而有些狀態則是因為個性或嗜好不同所致,個人「本性」已定,比改變江山更困難,顯然也無法在調性迥異的二者之間,建立信任。
「信任」是可貴的情操,但它本身危機重重,需要面對許多考驗與挑戰,而這或許就是它讓人覺得可貴之所在吧。
箴言3:5-6:「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