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是很複雜的動物,雖然有愛的感覺,卻也有恨的情緒。恨與愛一樣,可以有不同的程度與等級,但只要是恨,當然就是壞事。壞事的發生,有些狀況相當嚴重,例如殺父、毀家與奪產等等,有些則似乎只是小問題,卻還是產生了恨的情緒,客觀來說,或許有些只是小事,但人際關係的對接就是如此。
自尊心強難忍輕視
個人多年前服務在某大醫院時,認識一位堪稱富豪的長輩。曾聽他的夫人抱怨,有一次在醫院的某檢查室接受檢查快結束時,有一位醫院長官帶著一位政府大員進來檢查。夫人檢查已快結束了,理該稍候即可,但那位長官不認識貴婦,不太客氣的把她趕下檢查台。夫人從此記恨在心,每次想到就抱怨一番。有錢的長輩原本常捐贈醫院,自那次之後就斷了。
一些並不是什麼很了不得的事,其所以引發人記恨在心,多半是「自尊心」很強使然。自尊心強,就容不下一點點不被尊重,然後恨意可能持續很久。這種狀況的發生有否必要,或者是對是錯,也只能說是見仁見智了。
失禮種下怨根
有人自詡聰明,言談間常伺機或藉故把對方揶揄一番,以為很幽默,不料卻就此種下不少懷怨的根。有人致詞時名字該念一下卻漏掉了,該注目一下沒注目,該握一下手沒握到,口氣應和緩卻顯得急促,都可能成為記恨的源頭。
對方記恨之後,一找到機會,當然就會採取一些方式反擊或報復。曾得罪人的人,遭被得罪者以與從前不一樣的態度對待,或許有時是一頭霧水,有時聽到「說明」,恍然大悟,但後悔已來不及了。
饒恕七十個七次
饒恕是信仰中相當重要的元素。但個人經驗,有些自詡是虔誠教徒的人,被得罪了,記恨在心。別說七十個七次的饒恕,連一次饒恕也做不到的,甚至也有記恨一輩子的,這樣的人不會那麼容易通過考驗進天國吧。
馬太福音18:21-22說:「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