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基本法三讀 主管機關為國科會

呂翔禾 2025/12/23 11:43 點閱 386 次
《人工智慧基本法》23日完成三讀,國民黨立委葛如鈞盼持續推動相關法制完善化。(葛如鈞辦公室提供)
《人工智慧基本法》23日完成三讀,國民黨立委葛如鈞盼持續推動相關法制完善化。(葛如鈞辦公室提供)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台灣AI法制化的第一步!台灣終於有AI相關法律!立法院會23日通過《人工智慧基本法》(下稱AI基本法),確定主管機關為國科會,同時行政院還要設立國家AI戰略特別委員會,協調、推動及督導AI事務。長期推動《AI基本法》的藍委葛如鈞強調,還需要持續推動相關配套法制,讓產業能更興盛發展。

明確定義何謂AI

《人工智慧基本法》23日於立法院會完成三讀程序,有關「人工智慧」的定義,三讀條文明定,指具自主運行能力之系統,該系統透過輸入或感測,經由機器學習及演算法,可為明確或隱含之目標實現預測、內容、建議或決策等影響實體或虛擬環境之產出。

主管機關部分,藍白聯手表決通過修正動議,明定本法中央主管機關為國科會,地方主管機關為直轄市、各縣市政府。但在修法過程中,民進黨團多次表明,基本法從未有設置主管機關的立法例,因此希望不設主管機關。

訂定國家AI發展綱領

三讀條文也規定,行政院應成立國家人工智慧戰略特別委員會,由行政院長召集學者專家、產業代表、相關機關首長、縣市首長等組成,訂定國家人工智慧發展綱領。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幕僚作業由國科會辦理。

國民黨立委葛如鈞在法案三讀後表示,《人工智慧基本法》終於完成三讀,讓台灣正式跨出關鍵一步,感謝三黨立委的參與,這次立法證明台灣不僅能在半導體科技領先世界,也能在 AI 法制上展現民主社會的制度創新能力。他也提醒,《AI基本法》的三讀只是起點,未來仍須加速推動相關配套法制,解決產業長期面臨的制度瓶頸。

產品銷全球 卻無法律規範

葛如鈞舉例,台灣擁有最先進的晶片與工程人才,卻仍無法讓自動駕駛合法上路;具備完整衛星供應鏈,民眾的手機卻不能直接連結衛星通訊;想推動 AI 區塊鏈創新,卻常因法規不明而裹足不前,這些問題都需要持續關注、立法完善。

民進黨立委張雅琳則說,這不只是法律的誕生,也是台灣面對科技浪潮正式踏出重要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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