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月一日
讀經:路加福音12章 8節到12節
主題:在人前認耶穌
8「我又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
9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
10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
11人帶你們到會堂,並官府和有權柄的人面前,不要思慮怎麼分訴,說什麼話;
12因為正在那時候,聖靈要指教你們當說的話。」
內容重點:
認神、敬畏神,倚靠聖靈
大綱:
一、我們是否願意認耶穌?
謝飯禱告、車後貼紙,FB承認,表明自己是基督徒,且引以為榮
發單張、披戴基督
二、何謂說話褻瀆聖靈?
--蔑視神的做為
三、到官府如何靠耶穌聲辯?
我們若為主受逼迫,聖靈不只在裏面與我們同在,並且還會賜給我們話語,叫我們能以回答那些逼迫我們的人。我們不必恐慌,也 不用強出頭,讓聖靈沒有地位說話。
每次開口時都仰望聖靈--「於是我默禱天上的神」(見尼希米記二章3-5節)
亞達薛西王允尼希米返耶路撒冷建築城垣
…3我對王說:「願王萬歲!我列祖墳墓所在的那城荒涼,城門被火焚燒,我豈能面無愁容嗎?」 4王問我說:「你要求什麼?」於是我默禱天上的神。 5我對王說:「僕人若在王眼前蒙恩,王若喜歡,求王差遣我往猶大,到我列祖墳墓所在的那城去,我好重新建造。」
啟示:
願我高舉主、看重聖靈,讓祂為我聲辯。
聖詩:求永生真神的靈,來復興我
https://youtu.be/brdfC-ybCL4?si=oboIaP0QQcs9g4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