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最高罰5千萬 新法限制預售屋轉售

呂翔禾 2023/01/10 17:40 點閱 4764 次
立法院10日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炒房最高罰5千萬。(高嘉瑜臉書)
立法院10日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炒房最高罰5千萬。(高嘉瑜臉書)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炒房最高重罰5千萬!立法院院會10日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法將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私法人買住宅採許可制、建立吹哨者檢舉制度、預售屋解約申報,與重罰炒作行為。其中,炒作行為被查核屬實者,將按交易戶數,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緩。但業者擔心,過度打炒房恐影響營建業,且修法也增加都更危老重建的成本。

打炒房、限制換約

「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於10日在立院三讀通過,修訂條文規範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採許可制,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僅限參與都更危老整建使用、作為員工宿舍、具規模的長期出租經營等3大目的。

另外,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除配偶、直系、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禁止轉讓給第3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可按戶數處罰50萬至300萬元。

新法也規定,「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說明會或其他傳播方式散佈不實資訊,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與他人通謀或為虛偽交易,營造不動產交易活絡之表象」與「自行、以他人名義或集結多數人違規銷售、連續買入或加價轉售不動產,且明顯影響市場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等,可按交易戶數處罰10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

下手太重恐讓景氣更糟?

內政部補充,有關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部分,已將私法人因必要及正當用途取得住宅之情況納入修法規範,將不會影響私法人未來必要的業務營運。但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楊玉全受訪時曾擔心,國內景氣委靡、房市冷清,此時再下重手,只會讓營建業的經營更加困難,還涉及上中下游、近百萬從業人員的飯碗。

另外,楊玉全也說,此次修法反而增加都更危老整合的交易成本,讓產銷秩序更混亂,影響擔保品押值。內政部在三讀通過時則說,以業者最關心之推動都更危老重建為例,目前已規劃將參與都更危老或一般合建,將依合建分售、合建分屋契約或合建附買回條款取得住宅之情形,納入「免經許可」項目,且不受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之限制。

修法對自住客有利

對於此次修法,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發表聲明分析,房市有望出現「預售和成屋價差縮小」、「豪宅市場交易量縮」、「高槓桿型建商淡出」與「資金走向避險型產品」4大現象,預售屋換約和轉手限制增加,因此不受政策影響的自住客將會轉向成屋市場,預售屋價格也會逐漸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