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離期間趴趴走 盧秀燕重罰台商100萬

劉東皋 2021/01/25 20:24 點閱 2229 次
一名住在神岡區台商防反居家檢疫規定,盧秀燕決予重罰100萬元。(Photo by 台中市新聞局)
一名住在神岡區台商防反居家檢疫規定,盧秀燕決予重罰100萬元。(Photo by 台中市新聞局)

【台灣醒報特派員劉東皋台中報導】「防疫不能兒戲!」一名自中國大陸返台的台商在居家檢疫期間,多次外出經查獲,台中市長盧秀燕25日上午接受媒體接訪時認為違反檢疫法令惡行重大,將加以重罰。下午衛生局即開罰100萬元。

一名住在神岡區的台商21日自大陸返台,居家檢疫期間多次離開住處,嚴重違反防疫規定。盧秀燕25日嚴厲指責這名台商不顧家人、左鄰右舍及台中防疫安全,屬「惡行重大」,市府已強制送至集中檢疫所、不得外出,也將依「嚴重特殊傳染病特別條例」處10至100萬元罰緩,且「一定重罰」。

盧秀燕在出席大里公園街道路打通工程開工典禮時,接受媒體採訪指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所有入境旅客須居家檢疫14天、不得外出,但這位台商竟一而再、再而三,在居家檢疫期間前後外出7次之多,將依法重罰,絕不寬貸。

為了這名台商檢疫期間多次外出,台中市環保局還啟動防疫消毒。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市府防疫消毒大隊隨時備勤待命,針對神岡區該名男子違反規定,於居家檢疫期間離開住所,市府已派員至社區周邊環境完成消毒作業。

衛生局長曾梓展下午則說明,根據區公所現場訪查並調閱監視器發現這名台商在檢疫期間違規外出7次,視居家檢疫規定於無物,造成社區疫情傳播風險大增,違規情節重大,衛生局決定依特別條例加重處以最高金額100萬元罰鍰。

此外,這名男子強制集中檢疫期間將無法領取每日1,000元防疫補償,還須自付每日3,000元集中檢疫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