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認錯改刊報紙 立委批仍違法

李牧權 2018/11/19 13:30 點閱 14727 次
中選會主委陳英鈐表示,將依法遵從法院判決結果,並會積極採取替代方案彌補過失。(photo by李牧權/台灣醒報)
中選會主委陳英鈐表示,將依法遵從法院判決結果,並會積極採取替代方案彌補過失。(photo by李牧權/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李牧權台北報導】中選會違法重刊公投公報事件升溫!針對高等行政法院裁定中選會不得重新公告公投意見書一事,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9日進行報告與質詢。多名立委要求中選會主委陳英鈐下台,並斥責他無視行政法院裁定。中選會則辯稱,由於已來不及重印重寄公投公報,故難以執行行政法院的裁決,只能積極提出替代方案,包括發送電子公報、刊登於各大報章等方式。

惟司法院指出,所有相對人必須按裁定所列出的明文規定執行,不存任何個人詮釋空間。多位立委亦質疑,中選會相關做法仍沒有就法院裁定之違法部分作出修正,要求主委陳英鈐向民眾交代清楚。陳英鈐就事件向民眾表示歉意,並表明中選會絕對會遵守法院的裁定結果。但由於目前行政程序上的困難,難以收回已寄送各鄉公所之8 百萬份公投公報。雙方僵持不下,立委江啟臣警告,日後勢必引發公投合法性的爭議。

陳英鈐表示歉意

陳英鈐回應針對有關中選會無視行政法院裁決之指控時解釋,中選會9 日傍晚才正式收到行政法院的裁定書,隨即展開討論與調查能否依法執行相關裁決,但由於當時公投公報已印製分送,委員會認為難以執行不得重新公告公投意見書之裁定。為此,陳英鈐向民眾表示歉意,並承諾會努力善後。

據中選會提交立法院的報告指出,已印發的公投公報共8,694,750份,印製經費逾1.5億元。陳英鈐表示,經中選會緊急會議討論後,全體委員決定提出抗告,並依法尊重行政法院的裁決,盡最大努力執行法院要求;但由於涉及巨大資金,加上為時已晚,原裁定難以執行。

中選會15日經緊急會議審議是否重印公投公報後,為了尊重法院裁定效力,決定在最高行政法院作出終局裁判前,將以適當替代方式,如新聞稿、電子公投公報、open data、刊登報紙等方式,盡量讓更多的民眾知悉行政院在10 月24日公告的意見書。

視法律為無物?

內政委員會召委黃昭順質問在場的司法院代表,中選會的替代方案是否仍然違反?司法院表示,相關單位應按明文規定執行法院判決。黃昭順認為,中選會雖作出替代方案,但並未能回應行政法院的判決結果。多名立委則批評中選會無視法律的權威性,選擇以「違法」來規避責任,視法律為無物,必須給予民眾一個交代。

「民進黨為操作公投,賠上中選會該有的高度與獨立性!」立委李彥秀直斥,中選會已變成政黨的附屬組織。立委柯志恩批評,中選會披著依法行政的外衣,但卻一味的替政治服務。立委賴士葆強調,提出抗告不代表可以不執行法院裁決要求,中選會既然表示會依法辦理,應須即時執行。

立委曾銘宗更表示,中選會明顯違反公投法第17條規定,行政院對相關公投案的意見必須在28天前公告,將向監察院提告陳英鈐違法失職。立委趙正宇認為,替代方案得動用第二預備金,就是中選會出錯由納稅人埋單,中選會必須解釋責任歸屬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