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離恐怖情人 舊感情大掃除(20151229 三角談愛-溫小平、樊雪春、蘇家宏)

醒報編輯部 2015/12/30 12:22 點閱 2019 次
逝去的感情難以追回。(photo by siti fatimah on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逝去的感情難以追回。(photo by siti fatimah on Flickr - u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主持人:林意玲(台灣醒報社長林意玲)
與談人:溫小平(資深作家)
蘇家宏(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
樊雪春
整理:鄧天心、林欣

主持人(以下簡稱「問」):這次三角談愛要討論的主題是:「如何處理舊感情?」每個人一生中都可能面臨難忘的感情,且難以處理。舊感情可分為還沒步入婚姻階段的前男女朋友,以及前夫前妻的關係,這些都是自己選擇曾經愛上的人,但其中有多少的人情世故或生命的體會,是讓我們深刻難忘的呢?首先請作家溫小平老師來談談。

學習「分開」舊感情

溫小平:俗話說「舊的不去,新的不來」,舊感情就要像過年的大掃除一樣,將家裡的衣服或被子收納起來,若是太舊的會丟掉,不合適的可能會送給別人或捐出去。感情尤其如此,它不但影響到我們的心情,甚至對我們的生活或是工作上都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最近看到許多的社會案件,都是關於舊情人想要追回一段覆水難收的感情,最後使出的手段會不斷騷擾對方或是脅迫對方與自己和好,除造成對方的困擾外,也阻擋了對方展開新生活的步調。

樊雪春:對於這樣的行為我們都會將之歸類為「恐怖情人」,主要是當事人在面對分離時有產生巨大痛苦的感覺,而通常不知道如何排解這樣的情緒,因此認為是否對方只要永遠和自己在一起,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這樣的想法使他們產生了「挽回對方感情」的強烈想法,這樣的恐怖情人確實需要做心理諮商,但我們都會發現,其實這樣類型的恐怖情人都不會主動尋求諮詢,大都是被恐怖情人盯上的人,最先來尋求協助。

問:剛才在聆聽兩位分享時我突然想到,為何一段感情會由濃轉淡?我很好奇是在怎樣的狀況下讓對方不再喜歡自己?畢竟曾經付出感情、又曾經滄海難為水,這樣痛苦的感覺究竟是從何而來?理論上彼此不是好聚好散嗎?為何心裡總是縈繞著、放不下呢?

差異讓愛變質

樊雪春:針對一段無法持續下去的感情,我們可以想見彼此的生活上原先是沒有交集的,如果一起約會吃飯通常是男方出錢,不用考慮太多的經濟狀況下,相對來講是輕鬆許多的,比起結婚後約定終生廝守,討論到可能今年過年先回誰的家過?或是出去玩的地點大有不同。

心理學上來說就是處理所謂的差異,這差異包括金錢上的差異,比較兩方賺錢的多寡、要如何分配金錢的運用,或者對購屋地點的想法不同,這些都是差異的表現,都是需要兩人一起共同解決的。難以持續下去的原因,往往都是因為差異的爭執點越來越多,而無法達成共識。

問:所以彼此的愛只是開始而已,交往下去就會顯現出個性、個人喜好及想法,那請蘇家宏律師跟我們分享一下。

曾經滄海難為水

蘇家宏:我分享一個比較難避免的故事。這對夫妻本來郎才女貌,也沒有剛剛所述的差異上的問題,但其中有個「小王」強烈地追求女方,男方雖然忙於公事但也沒有到冷落女方的地步,只是第三者的介入下最後竟然導致這位有夫之婦竟然愛上了第三者,儘管男方要求女方多加考慮,但最後女方仍堅持離開這段婚姻。

結束這對關係的離婚協議書只是在房間裡草草簽名,連證人都只是男方的同事,但程序其實是沒有完成的,結果女方在跟第三者交往後被騙走所有的錢財,而第三者也像人間蒸發般離開,女方在傷心之餘回頭找前夫,但前夫卻認為感情已逝,而不願意復合,卻因為當初離婚時沒有完成手續,導致離婚不成,所以延宕許久,牽扯出更多的糾紛。

問:那再請教小平老師,為何當初深愛的兩人到最後感情會變了調?

感情也有賞味期

溫小平:可以說有些感情是生變了,或是感情不似先前那樣濃烈,或者可以說當初的新鮮感不在了,就像每天出同一道菜一樣變得沒滋味了,這是我看到的基本原因,而外力的介入也是因素之一。

這個痛苦之處在於原本認為是屬於自己的事物,後來被奪走,也許剛分開時會大方的認為好聚好散,直到嚐到了孤單寂寞的滋味,身邊的事物常勾起兩人相處的甜蜜回憶,特別是兩支牙刷到後來只剩一支時,那種空虛感更是強烈。這樣可能會促使某方想追回這段感情,但往往一切已經回不去了。

問:也許讀者自己就有過這樣的經驗,所以處裡舊感情真的是件很感傷的事。

回想我年輕時也很氣盛,常覺得自己很了不起,傷了別人的心也不以為意,現在如果重新來過的話,我會尊重每一個人所付出的,因為事實上任何一個人向你示愛或是表白,都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氣。

其實所有人都要學習怎麼樣謙虛、尊重每一份感情。那我想請3位貴賓告白一下自己的過去,我想先請蘇律師分享。

多點勇氣才有機會

蘇家宏:我認為自己是屬於比較悶的類型,在求學過程也難免會看到不錯、心儀的對象,但是我總是不太敢鼓起勇氣去告白,所以我在讀書的過程裡,總是默默祝福別人或只關注心儀的對象,沒有展開追求、也沒有告白的勇氣。

最後她被身邊的男生給追走了,對此,我覺得很失落,因為我覺得我比她的男朋友條件更好,她跟她身旁的男生看起來也不太搭,所以我覺得對我來說,這是很難跨越的心理障礙。

問:所以後來是蘇太太主動找你,還是你找她,還是你長大後變主動了?

蘇家宏:其實我覺得都有啦!我和太太是在教會認識的,我那時看到她就覺得這個女生不錯,求上帝讓她當我女朋友,因為教會的活動很多,彼此就有接觸的機會。

問:那時候就有點勇氣了?

蘇家宏:對!因為年紀比較大一點,所以就變得比較主動。

問:那我們請溫小平老師分享。

溫小平:如果決定要分開,一定要說清楚,要把舊感情處理乾淨,如果沒有說清楚,對方可能就一直懷抱著希望,不斷地等下去。

我曾經有個男朋友就是這樣,都差不多論及婚嫁,但因為身邊的人給他很多意見,讓他覺得我們不適合,他受到影響,就跟我分手了。很久之後的某一天,他突然打電話來,我就跟他說不好意思,我下個月要結婚了,當時他非常失望,不過他也是滿君子的,就給我祝福等等。

當初還好我碰到是一個謙謙君子,如果碰到的是一個暴怒者,很有可能劈頭就說「妳為什麼沒跟我講?妳為什麼都沒有讓我有補償的機會,或我什麼地方做得不好?」所以我覺得這種經歷也是讓我學到一課。

年輕時感情懵懂

樊雪春:我是有一個比較像青梅竹馬、不是情人但是感情很好的同鄉,在成長的過程中他幫我很多忙。我記得我在總統府附近念高中的時候,他剛好在台北的補習班,那個時候他就會叫我去他們的補習班附近,會請我吃飯。

他那個時候就剛好有一整年在台北,我一整年就是星期六跟他吃個飯,因為那時候星期六是要上班上到中午的,他一直都很關心我、照顧我,可是那時候我其實不太懂,他的關心可能是喜歡我,只是他一直沒有說出來。

後來到了大學也交了男朋友,他還是沒有說,一直到後來我結婚了,而他很晚婚,大概到35歲才結婚,有一次他父母問我媽說:妳女兒為什麼不喜歡我兒子?為什麼我兒子對他這麼好都沒有結果?

後來我媽就跑回來問我,我就說因為我不知道,所以我媽又回去跟他父母說,因為我女兒不知道,絕對不是嫌棄你們家兒子,他父母聽了就比較安心。但是這個感情就是留在記憶裡,後來他也結婚,生了兩個孩子,而且過得很好。

問:剛剛都有提到,其實我們喜歡誰就要勇敢向他/她表白,只要沒結婚都有機會,千萬不要因為害羞而錯過了姻緣,還是可以去表達。但是勇敢地去表達有個前提,如果對方不喜歡你,你也能夠接受。

若表達就不會有遺憾,就算對方不喜歡你也沒有關係,我覺得人的一生中就是害怕犯錯,在《達文西的七個天才》書中就曾經講到,人的一生如果不害怕犯錯,他的成就不知道會有多大。我們都是害怕犯錯,其實犯錯沒有關係,只要過而能改就好。

那我們繼續請教3位來賓,因為今天主題是舊感情,為什麼舊感情會陰魂不散、揮之不去呢?難道不能好聚好散的默默祝福對方,為什麼要兵戎相見,爭個你死我活?

舊感情傷害婚姻

溫小平:我覺得婚前還好,因為婚前分手了以後我們還能各自婚嫁,可是結婚以後就是夫妻,如果還有一段舊感情橫亙在那的時候,其實對婚姻是很傷的。

最近有一部影片,故事裡男主角非常喜歡一個女主角,花了很多時間去追求她並跟她結婚,但結婚以後,他的前妻常常有事沒事打電話來,後來有一天那個前妻自殺了,而他半夜就衝去救她。

但當時他太太已經懷孕了,非常希望先生在身邊陪她,可是他偏偏放下他太太跑去陪前妻,而且還不只一次。

女主角最後就很生氣地問他:你到底愛不愛我?他說,我愛妳,可是她也需要我。太太就說,你跟她婚姻已經結束了,你就應該將心放在這個婚姻當中,但如果不是,我選擇離開,成全你們。電影最後,男主角還是愛著他妻子,可是他就是放不下他前妻。

所以我就發現到,當一個舊感情沒有處理好,不管是她已經過世了、分居或離婚,你都要很清楚地做這個決定,一旦分開了以後就是各自祝福,尊重對方的生活,不要去攪擾別人,也在自己新的感情、新的生活中選擇一個新的態度去面對。

問:當我們談到一些感情的時候,會發現有些舊情人就是打死不退。過去發生很多血案或社會案件就是這樣來的,請蘇律師跟我們談一下,該怎麼樣保護自己在結束一段感情時,不會因提分手而造成很多困擾?譬如有人會用信件提分手,但處理不當可能會引來殺身之禍。

新法上路保權益

蘇家宏:在提分手的時候一定要有人在旁邊協助,千萬不要想一個人解決一段感情,若有一方提出分手,有可能會導致另一方用這段關係當作糾纏不清的手段。有時候提分手會有意想不到的結果,譬如對方的舉動可能是把你關起來,所以記得避免與對方共處一室,我建議找同伴、師長陪同,瞭解狀況看是否可以有其他解決方式。

人在一段感情裡總是很難看清彼此的,即使對方已經有不合理的舉動。如果要訴諸法律的話可以適用《家庭暴力防治法》,你們也許會想說,情人又不一定結婚,這樣的法律不是為了防止家暴發生嗎?不是夫妻關係才適用嗎?有些讀過法律的人,可能知道同居關係也適用此法。如果只是單純的男女朋友可以適用家暴法嗎?

其實現在的法律修正了,明年2月施行的新條文是,把家庭的定義擴張為只要年滿16歲,只要曾經有過感情的基礎,又或是有發生性關係,若遇到恐怖情人,法規都可以規範他們,讓他們無法接近你,譬如遠離你的宿舍或居住地。

因為那樣的人也許有精神病,你可以要求法院讓他去進行精神治療,讓他能走出來。所以目前法律有保障遇到恐怖情人時,可以與他們隔離。

問:謝謝蘇律師讓我們知道有哪些法律途徑可以保護自己。另外我想請教樊老師,如何在一段情裡放手,因為兩個原本要好的人突然有一個變心,真的是讓人受不了,在心理學上怎麼樣去幫助這樣的人呢?

聰明提分手

樊雪春:就像我所前述的,通常都是有恐怖情人的人會先向我們求助,那如何與這樣的恐怖情人分手,是真的充滿技巧的,首先要先辨別對方是否為恐怖情人,第一可能對方非常依賴你,譬如你沒有在約定好的時間內出現,或突然聯絡不到,那一見面就暴跳如雷,情緒的控制非常不穩定。

第二點是,對方生氣時會動手動腳,摔東西,演變到最後可能會動手打人,或者會習慣性的奪命連環叩,還有在爭吵時你想休息但仍然與你糾纏、爭執不下的,恐怖情人還有一種特色就是他們的挫折忍受力比較小,可能遇到一點小事的反應就非常大。

另外,如果你與他相處越來越親密,甚至發生性關係,他就會把你當成自己人,這樣的情況就比較慘了,我們有教實際的技巧,但讀者可能要去詢問專業的諮商師會比較好。

如果你自己就是恐怖情人的話,必須要說的是,可能你對「分離」是比較敏感的,對這樣的狀況會感到比較痛苦,而這樣的分離狀況不會是你人生的第一次,所以必須回復到過去的記憶,才有可能去療癒,不然你會永遠認為感情事件很痛苦的事。

問:溫老師在教會處裡過很多的感情問題,妳可能看過兩人明明不適合卻不願意放手,但感情這件事又真的不是勉強得來的,想到剛開始兩人感情這麼好,到了最後卻要分手,真的是很不容易。

感情易談難放下

溫小平:確實是很不容易,尤其對年輕人來說,感情經驗又不是很豐富,當遇到一見鍾情的狀況時又非常執著,但兩人其實是不同類型,但我通常會鼓勵他去表白,因為唯有他被對方拒絕過後才可能死心,但他是無法接受旁觀者的建議的,常有些孩子真的是得透過我這樣得鼓勵,表白後也知道對方的心意,最後才願意放下。

如果是有一段感情的基礎,無論是在公司或在教會,若是走不下去,有一個人必須離開,因為有時很難去面對,尤其有一方可能馬上又跟公司或教會的另一個人在一起,這時我們說的意見他們很難接受,有些人跟我分享時都會說他看見舊情人好像當初美好的時光都會被勾回來,甚至抱有幻想是否還會再復合。所以換個環境是最好的選擇。

所以我常問那些準備談辦公室戀情的人,「你確定嗎?你要公開喔!說不定你最喜歡的工作可能會因此消失喔!」通常我覺得很慘的是都是女方先離開,所以我認為等到戀情很成熟了以後再公開,也有比較好的臺階可以下來。

主持人:謝謝三位講者的分享,希望讀者在新舊交替的時刻懂得如何快刀斬亂麻,讓自己在2016有一個嶄新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