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幾何時,決定法律的,不再是民意?】
看著這張總統用箋,有說不出的感慨。
針對立法院通過的《老人福利法》修正條文。今日,行政院長奉賴大總統之命,卓榮泰再次「不予副署」。
三讀通過不算數
記得以前,我們關心公共事務,大家緊盯的是立法院的議場,看民意代表如何辯論、看一項法案能不能順利「三讀通過」。
因為在民主憲政的常識裡,立法院代表人民,三讀通過就代表民意的展現。
但曾幾何時,這一切都變了。
現在法案就算在立法院千辛萬苦三讀通過,大家卻得屏息以待:「行政院長會不會副署?」
制度與制衡的缺席
彷彿在一夕之間,行政院長變成了真正的立法審查機關,擁有凌駕於國會之上的太上皇權力。只要行政權一句「窒礙難行」或「違憲之虞」,就能輕易否定民意機關的立法決定。
而這份權力的背後,反映的其實是一種唯我獨尊、不容許異見的執政思維。
民主最珍貴的,從來不是誰贏誰輸,而是對「制度與制衡」的敬畏。當行政權可以隨時沒收多數民意的共識,我們習以為常的民主日常,還剩下多少?
看著這紙公文,真的不勝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