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晶片走私中國 應增加罰則並管制軟體

呂翔禾 2026/11/02 17:21
立法院2日召開《貿易法》修法公聽會,盼強化我國對高階晶片流往中國的限制。(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立法院2日召開《貿易法》修法公聽會,盼強化我國對高階晶片流往中國的限制。(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晶片走私中國獲利龐大,政府應擴大罰則!」針對綠委鍾佳濱等人提案修《貿易法》盼管制晶片流往中國,學者林勤富在公聽會認為以「擴大公告」的方式進行,且要管制軟體與技術;學者王國臣則說,中國算力落後就是因為晶片,因此要提高罰則,還要建立避免強化經濟安全的政策。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日召開增訂《貿易法》第13條之2、及第27條之3公聽會。由於今年頻傳疑似走私或轉運晶片至中國的事件,形成「製造設備不能進口中國、但其他關鍵晶片或衍生零組件卻能去」的現象,因此有立委提案修法,主張有必要將「特定積體電路、半導體晶圓關鍵材料、零組件及製造設備」直接入法管制。

管制清單要接軌國際

對此,清大科法所教授林勤富指出,由於要確保國安與核心產業競爭力,避免現行晶片管制漏洞,弭平與國際高標準的落差、履行《台美對等貿易協定》承諾,並強化對大陸地區的半導體出口管制,應該修正《貿易法》,但建議將修法實質內容整併在原有的第13條體系中,避免疊床架屋。

林勤富表示,《貿易法》第13條已授權主管機關將大陸地區納入半導體出口管制,建議主管機關以「擴大公告」的方式補足缺口,就不用再另立第13條之2,但他也指出,第13條仍有完善空間,例如我國管制清單沒有包括3A090(美國管制先進計算積體電路與高效能 AI 晶片的編碼),目前管制地區沒有俄羅斯。

算力因晶片真有差

「除了貨品(晶片)以外,服務(軟體與技術)也要管制!」林勤富指出,現行法案並沒有涵蓋「無形技術與軟體」,實務上是透過多邊清單實質納入管轄,恐有「逾越授權」的疑慮;此外,罰金應與標的價值連動,美超微案所涉東南亞名義的買方約採購25億美元的伺服器,目前《貿易法》罰金恐不具嚇阻力。

中經院第一研究所副研究員王國臣則指出,中國會透過研究機構找小供應商晶片、第三地轉運與成立空殼公司來買先進晶片,而中國目前算力落後國際1年,就是因為晶片技術落後5到10年,因此繼續管制是很重要的。他也指出目前的罰則要在兼顧比例的原則下增加,另外台商要注意中國的國安審查與阻斷禁令。

強化經濟安全

「不用害怕中國的經濟脅迫!」王國臣說,中國雖然有稀土這張牌,但之前禁令也有限,因為中國國內省份也要出口稀土維繫相關產業,對台灣農產品採買有限。他也說與其擔心中國經濟脅迫,台灣更應儘速建立經濟安全工具箱,包括企業回流、關稅與非關稅障礙、產業政策、跨國直接投資審查、出口管制與遏制間諜與駭客攻擊。

捐款成為醒報天使

由於熱心人與支持者的捐款,醒報的深度報導與客觀評論都是免費閱讀的,希望你也能加入「醒報天使」的行列,小額支持。我們會寄給您抵稅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