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存在除了受造之物,也顯明在人心 (20260916每日甘泉/羅1章16-23節)

林意玲 2026/09/13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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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羅馬書1章16-23節

主題:神的存在除了受造之物,也顯明在人心

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17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18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20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22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23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內容重點:神有永能與神性,人卻故意曲解神

大綱:
一、福音是神的大能,可以拯救相信的人
二、神的義不等於人的義
『神的義』不同於『人的義』。人的義是人憑自己的力量和行為,來滿足神公義的要求;神的義是神自己來滿足神公義的要求,而將稱義的地位白白的賜給相信的人。
三、神的永能與神性
我們對神的認識,不是外加的知識,乃是內在的意識;也不是因理性的推敲而來的,乃是神啟示在我們內心裏的。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神的永能』是指神無限的能力,從萬物的被造和存在,例如星辰排列的奇妙,一花一草的美麗精緻等,就可看出神的永能來;『神性』是指神的本性和特徵,從萬物的所是和情景,例如人有良心和道德倫常觀念等,就可推知神性。

啓示:神的愛與人的悖逆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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