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社會受傳統倫理禮教及現代專業分工影響,而醞釀出兩種極端現象。捫心自問,不得不承認我們曾犯過同樣的錯誤而自責不已。
其一,為人父母總希望孩子出人頭地,於是想盡辦法,孟母三遷換學區,把孩子送到升學率高的名校或補習班找名師,不管孩子的學習性向或學習能力;為醫護健康,於是家人一有病痛,就往大醫院送、找名醫掛號看診,不管大醫院人滿為患、名醫掛號有得等。
為生命、生涯拉鋸的兩造
其二,孩子一送到學校,不管是課業,還是品格,就全權交給學校、老師負責照料大小事8小時,也不管家庭教育、自己身教如何;有病痛的家人一送到醫院,年邁的老人一送到安養中心,似乎責任已了。
較龜毛的,看不慣教師處罰學生或自認為教師管教不當;或自認為醫生護士或看護對家人的病痛視若無睹或照護不周。於是告學校罵老師,或是砸醫院打醫護人員,自以為義而不自知。
求學、求醫要捫心自問
俗語說得好,「一樣米飼百樣人」,所以心切「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父母可要先瞭解自己兒女的能耐。而學校教育則要打破「有教無類」的迷思,必須先「分門別類」,再「有教無類」。畢竟此類(先天賦異秉型、後天努力型)非彼類(性向數理型、文藝型等)。
疾病百百種,每一種也各有輕重。要對症下藥,求醫的人要瞭解自己症狀最重要,不要有大醫院、名醫就是萬靈丹的迷思。畢竟大醫院、小醫院各有千秋。大醫院有聊備一格、名不經傳或找不到名醫的專科,小醫院也有專業名醫。更不要把醫院當療養院,占用病房當安寧病房。
醫德、品格最重要
「有錢判生,無錢判死」,是庶民對法院的戲謔看法,不是無中生有。醫院一樣存在向錢看而減損醫德。醫院選擇性收治病人,不是空穴來風,整體醫療體系需要虛心檢討。
學校教育回歸教學本質固然重要,也需要教師多花些時間及心力,關懷學生身心狀況及其品格養成的原生家庭。是故,減少教師非必要的行政庶務,建置由學生家長會過濾家長不理性濫訴的機制,至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