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卓發文互嗆違憲 卓揆不副署恐違法

呂翔禾 2026/08/19 13:06
針對行政院長卓榮泰與立法院長韓國瑜在臉書發文互批違憲,學者受訪時指出,不副署明顯違憲。(中央社示意圖)
針對行政院長卓榮泰與立法院長韓國瑜在臉書發文互批違憲,學者受訪時指出,不副署明顯違憲。(中央社示意圖)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針對立法院長韓國瑜18日砲轟行政院長卓榮泰:「執政權再大,都大不過憲法」,受到卓榮泰反擊,認為韓國瑜應該熟讀憲法與預算法。律師葉慶元受訪指出,「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在《憲法》上很有疑慮!」針對兩院院長互嗆對方違憲,葉慶元說,卓揆若覺得立院法案違憲,應該提覆議,而非以不副署反制;學者紀和均受訪時也說,行政院長不副署會造成3大憲政權力被掏空,包括覆議、釋憲與倒閣。

立法院長韓國瑜18日在臉書上發文,呼籲行政院長卓榮泰應該副署立法院通過的《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有線電視廣播法》等法案;但卓榮泰稍晚回應,「行政院的責任,就是讓違憲法案不能實現」,他說,韓院長讀了不少古書,但忘了讀好《憲法》跟《預算法》。兩院院長罕見在臉書對罵,讓外界感到困惑,到底誰說的才是對的?

若違憲應提覆議

對此,律師葉慶元受訪時指出,依據憲法規定,行政院受立法院監督,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行政院如果認為立法院通過的法律違憲或是窒礙難行,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可以提出覆議,如果立法院維持原議,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卓榮泰沒有另外不副署的選項!」葉慶元指出,副署權是行政院院長用來制衡總統的權力,總統公佈法律以及相關命令,必須經過行政院長的副署。行政院長把制衡總統的副署權,挪來制衡立法院,是無視憲法增修條文的明文規定。

卓揆不副署替賴遮羞

中興國家政策與公共事務研究所副教授紀和均受訪時表示,卓榮泰引用《憲法》第37條,「總統」公布法律之前,要經過行政院長副署,其實院長只有副署的義務,沒有審查法令是否合憲的權力,這與美國總統完全不一樣,若真的與美國做比較,「白宮幕僚長敢否決國會提出的法案嗎?」

紀和均指出,《憲法》第170條:「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只有立法院與總統這兩個憲政單位參與,行政院長之所以會有副署權,是因為在97修憲前,當時的行政院長需要立法院同意,是國會多數黨選出的人;修憲後台灣偏向半總統制,若總統都說可以公布,行政院長可以不副署嗎?「這就是總統賴清德的遮羞布!」

不副署掏空憲政

「政府應該按照遊戲規則走!」紀和均強調,有學者將行政院長的副署權與美國總統的否決權類比,但要發動「口袋否決」,必須要國會在休會前2天臨時提案,國會侵犯行政權時才可使用,我國國會休會期短、且若行政院長提出覆議也可很快開臨時會,行政院長應提出合憲手段。

紀和均也說,行政院長不副署會造成3大憲政權力被掏空,包括覆議、釋憲與倒閣,若行政院長認為法案窒礙難行,應該採用覆議的手段,若法案仍要通過,也應提出釋憲,「在道德與法理上才會有制高點」,且若可以任意不副署法案,那反對黨為何要自己倒閣、與行政院奉陪?他指出,台灣沒有如法國的「事前審查機制」,不能任意不副署。

至於卓榮泰指控立法院無法自行增加預算,紀和均解釋,法律說的不能增加是指「預算案」,但社會事實會有變遷,若行政給付要增加,還是要透過制定法律。他指出,法律保留(做事情要有法律規定)的重要概念是,若涉及重大提高給付需要法律授權。如卓榮泰這樣說,以後就不用法律保留了,「這樣與獨裁有什麼兩樣?」

我國議長角色模糊

對於韓國瑜院長,紀和均認為,我國對於議長的角色,是要像美國一樣、具有強烈政黨性的角色,還是英國式的相對中立,其實並不清楚。因此韓院長對於行政與立法都喊話,還是希望總預算能在他當院長時儘速通過,「畢竟後人只會記得韓院長時期的預算這麼卡」,藍白雖然可以審預算,但最終還是要做決定,持續拖延對己並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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