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無人機特別條例 立法目的、主管機關難定

呂翔禾 2026/07/27 13:56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7日審查無人載具相關法案。(直播截圖)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7日審查無人載具相關法案。(直播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無人載具採購應由經濟部還是國防部負責喬不攏!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7日討論《無人載具特別條例》相關修法,綠委鍾佳濱在立法目的與主管機關上,盼用藍委賴士葆版本,爭取跨黨派支持,即主管機關是經濟部與國防部,但藍白與經濟部、國防部仍各有堅持,因此相關條文無共識保留。

綠委爭取法案共識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7日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草案》等案。但在第一條的立法目的就無法達成共識,尤其是在供應鏈管理上,政院寫「非紅供應鏈」、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要求寫「美國與其他國家」,加上國民黨希望發展「無人載具」,但政院版是明文購買「無人機與無人艇」,因此並無共識。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提議,賴士葆版本對於無人載具的範圍較廣泛,且非紅供應鏈在法律上沒有那麼明確的定義:越南、柬埔寨算「非紅供應鏈」嗎?賴士葆寫的「美國與其他國家」不錯,但可加入「同盟」,變成「美國與其他同盟國家」,就可以兼顧「非紅供應鏈」。但國防部長顧立雄仍表示,希望單純以特別條例購買特定無人機艇,否則未來採購標的會很模糊,因此本條無法達成共識。

產業發展經濟部主管?

針對主管機關的部分,行政院版本僅有國防部,藍白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但涉及國防採購、關鍵技術進口等面向則是國防部負責;賴士葆的提案則是「國防部」,但技術移轉與工業合作則由國防部會同經濟部辦理;綠委大多也是由國防部主管,但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則是「經濟部」,涉及國防採購才是「國防部」。

「互相退讓才會產生有共識的版本!」鍾佳濱指出,希望可以參考賴士葆的版本,主管機關是國防部,涉及技術移轉、工業合作與產業升級則由國防部與經濟部會同辦理,還有國科會等部會協同推動,但賴版本後續的「中科院」等可以刪除。但民眾黨立委、召委洪毓祥仍堅持己見,認為涉及無人機「產業發展」,主管機關應為「經濟部」。

無法代定採購機型

對此,經濟部次長何晉滄回應,此次行政院的《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草案》是因為國防需求進行無人載具採購,若將經濟部列為主管機關,他們無法替國防部決定採購的機型;顧立雄也說,國防部是編列特別預算者,採購特定項目,有關廠商創新與國外合作不在範圍內,因此希望堅持院版。

在國民黨、民眾黨也堅持各自的版本下,洪毓祥也只能宣布保留,相關條文的協商未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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