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人們的生活,大致可分為私領域與公場合兩部分。在私領域中,個人可以在無違道德與法律規範的前提下,盡情滿足或享受獨特的興趣。但在公場合中,就必須或多或少與他人接觸,在各種互動、溝通與交流中,往往能呈現出個人有多大的「雅量」(或說肚量、氣度或格局)。
典型的雅量
法國啟蒙時代的思想家伏爾泰,曾有一句眾人都極為熟知的名言:「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就是很典型「雅量」的呈現。不過,這句話事實上,也只能說是一種理想而已。在專制國家,當然完全談不上雅量,即使是民主國家,雅量也未必是常態。而且,我們若依循「雅量」的精神,把「說話」延伸擴大為「表達」,則在不同學門或職系,也會有不同的考慮。
自然科學通常相對講求的是客觀的證據,所以比較難有所謂雅量的空間,比如說,醫學的實驗材料與方法,出現明顯瑕疵或不合常態邏輯,研究結果自然無法讓人信靠,就不可能基於必須有「雅量」的理由,而讓論文刊登出來。雅量的計較,往往出現在固定的答案或道理,相對較少的人文與社會科學上。
展現格局
美的感覺是相當主觀的,個人可以喜歡某種風格的服飾,但若沒有容納自己覺得「不美」甚至「醜陋」(但可能別人卻覺得美)衣物的雅量,顯然就開不成服飾店。音樂,繪畫、雕塑或影劇等等,也莫不都是如此,必須展現氣度與格局,才能在相關領域中有所發展與成長。
媒體一向號稱是國家第四權,理論上最需要有雅量。可惜的是,我們有許多媒體,都是立場極為鮮明的,所以對於某些議題,幾乎完全不接受對立的意見。台灣當然沒有一定要遵循法國人所提出之思想的義務,但沒有維護,還反過來踐踏別人表達的權力,卻自詡是民主體制與自由的國家,不會覺得慚愧嗎?
馬太福音7:1-2「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