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無人載具條例》最終以藍白合併再修正動議通過!立法院27日以60比50通過兩黨合併版本,主管機關為經濟部,涉及國防軍用採購事項,為國防部,6年將編列2400億元發展無人機,並要求政府每4年制定「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綱領」,由特別委員會審議通過。
民進黨與行政院對於藍白在法案中設立預算、將主管機關訂為經濟部無法接受。對於是否不予副署,行政院還沒有明說。
主管機關設為經濟部
立法院27日上演最後一次院會的表決大戰,最受各界注目的是《無人載具條例》,最終由藍白版本融合出「再修正動議」通過。其中,名稱採用「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而非政院的「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將用6年2400億的「常規預算」發展無人機產業。
主管機關方面,行政院希望由國防部完全主導,但三讀條文則將主管機關設為經濟部,涉及國防軍用採購事項的部分,由國防部主導。條文並要求政府需要連續六年編列新臺幣2400億元,每年編列新臺幣4百億元為原則,若有不足,總額及分年預算均得依實需增編。
政院副院長兼任主委
另外,主管機關應會同相關機關,每四年提出「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綱領」,並每二年檢討修正,綱領應經國家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戰略特別委員會審議通過、經行政院核定後,送立法院備查。法案中要求交通部籌辦統籌辦理之無人載具測試場域相關計畫,主管機關每年需評估採購預算之本土產業產值效果、創造的科技就業機會、衍伸民用商業化應用與外銷產值等。
經濟部應會同國防部於每年3月31日前,向行政院及立法院提出前一年度無人載具國防科技發展執行報告,而前面提到的「國家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戰略特別委員會」,每半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重大事項可召開臨時會議,設委員15人至19人,主委由行政院副院長兼任,其餘委員由經濟部、國防部、交通部、通傳會、工程委員會及數發部首長兼任。
編預算侵害行政權
中央主管機關就立法院各黨團推薦之學者、專家遴聘之。前項遴聘之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2分之1,聘期為2年,期滿得續聘之。條文要求國防部應優先採購、整合和訓練使用我國製造低成本、高性能無人載具,包括行政院核定之國軍濱海監偵型無人機、濱海攻擊型無人機及小型自殺無人艇等三項裝備。
藍白再修正動議有24條,條例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第四條(6年2400億的部分)自法案公布後施行。對此,民進黨委員莊瑞雄不滿指出,藍白的再修正動議第五條,設立委員會還有政黨推薦的專家,恐怕會有國安、或是身分對國家不夠忠誠的疑慮,且立法院替行政院編列預算,已經嚴重侵害行政權。
特別預算缺乏監督
但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回應,行政院的草案5年2100億元,相當簡單與粗暴,缺乏規範監督機制、在地化生產與測試場域等規定;民眾黨立委洪毓祥也說,設立委員會是為了避免各部會發展無人機多頭馬車,無法進行有效整合,將綱領、國產化目標、測試場域、可信任供應鏈與外銷策略都規範好,才能接軌國際標準、形成長期的產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