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電法務長張振倫:中美科技戰我當提防

呂翔禾 2020/11/19 20:11 點閱 16674 次
聯華電子資深副總經理暨法務長張振倫接受本報專訪,分享他過去在科技公司、律師事務所作為律師的人生歷練過程。(Photo by 林意玲/台灣醒報)
聯華電子資深副總經理暨法務長張振倫接受本報專訪,分享他過去在科技公司、律師事務所作為律師的人生歷練過程。(Photo by 林意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林意玲、呂翔禾台北報導】「貿易戰不會因為拜登上台而消停,台灣高科技公司需要在法務上有更多準備,才能在中、美兩大的夾殺中生存!」聯華電子資深副總經理暨法務長張振倫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國際上要求科技公司達成法遵(Compliance)的趨勢愈來愈高,無論美國、歐盟都有愈來愈多法規,在貿易戰仍會持續下,台灣的高科技公司必須在法務上進行更多投資,了解相關規定,才不會吃大虧。

律師替人伸張正義

張振倫是台大化工系、華盛頓大學化工博士出身,但後來卻走向律師的道路,他笑說是因為受到念法律的妻子影響,為了陪她讀書,自己也跑去學法律,他先後在美國Union Carbide、IBM任職,後來成為美國最知名的律師事務所之一的摩根路易斯(Morgan Lewis &Bockius)擔任專利律師,並為大中華區的負責人。他原本在2016年退休,但隨後在朋友的介紹下,為台灣科技大廠聯華電子擔任副總經理暨法務長。

在法律與化工2個跨領域的科系之間徜徉,張振倫分享說,跨領域的整合對他的生涯非常有幫助,而學法律對他來說,能夠幫助他人獲得最大利益,或是儘量將損失降至最低,都讓他獲得很大的成就感。

法律為貿易戰關鍵

談到面對中、美在貿易戰、科技戰上的競爭。他認為,最重要的是符合各國的法律(Compliance),以前是銀行、保險業在法務上進行較多投資,但現在隨著美、中貿易戰,美國對於台廠生產半導體的「終端使用」是否會軍用、是否含有華為或中興的設備都非常在意,台灣科技廠可能會懷疑,為什麼台灣的廠商還要擔心美國利用其法律對台灣半導體廠商進行訴訟?

「因為我們製造半導體的軟硬體設備,大多還是來自美國。」張振倫說,硬體如KLA-Tencor、科林研發(Lam Research),軟體如新思科技(Synopsis)等公司都是美國公司,如果在生產上有違反美國法律嫌疑的話,都有可能被提起訴訟。他分析,貿易戰產生了更多法律規定,加上如歐盟之前制定GDPR(一般資料保護規範),對於個資使用有更多規範,這都是科技公司需要注意的地方。

貿易戰不會馬上停止

張振倫直言,拜登上台後,短時間內也不會讓美國的貿易戰消停,因此科技公司需要在法務上進行更多投資,如果沒有做好準備,以後碰到麻煩,即使再多的金錢都很難完全解決問題。未來企業面對美中競爭,產業鏈是否要脫鉤?面對各國的出口管制要怎麼做?個資如何使用等都要謹慎面對。

而團隊的領導人更需要廣泛與全面的思考,主要是對法務部門要更多重視,張振倫舉例,過往公司為了追求銷量,可能會輕易地接受行銷部門的建議,與外國客戶簽下合約,但法務部門會提醒總經理,買賣契約上常有附加賠償責任,未來有銷售糾紛的時候問題會很大,這時候總經理就要將其納入考量,而非一味追求銷量;當然這樣也會引起內部意見的衝突。總之,要做好風險影響評估(Risk Benefit Analysis)。

他認為,面對貿易戰,科技公司要具備2種態度,「對法務更加重視」與「積極運用法律」,他舉例可以用申請專利的方式,成立授權機制,向其它公司收取權利金,或是進行訴訟,都可將法律做更積極的應用,並且獲利,而非過往傳統的消極防守。

學法律莫忘初衷

「學法律的人不能忘記初衷。」張振倫回憶自己的執業生涯說,在電影「12怒漢」中,身為陪審團之一的亨利方達為了證明原本遭到判死罪的小男孩無罪,花了很大的力氣蒐集證據、說服陪審團,最後才好不容易讓小男孩改判無罪,他在事務所任職時都會鼓勵團隊裡的年輕人看這部電影,因為這就是法律人最基本的初衷:「儘量蒐集證據,並誠實按照證據說話。」

他也感嘆,雖然律師中還是有一些害群之馬,但這無法抹滅律師與法律的重要性。被問到作為大公司的專利法律師,替公司在法庭上爭取權益,或是面對對方的攻防是否壓力會非常大?張振倫笑說當然會,但律師不只是在法庭上進行訴訟就好,像他過去曾經在感恩節處理沒人想做的工作,但20年後當時的業主、合夥人都還記得他,這就是超越法律的事。

打官司需準備周全

另外,他也指出,打官司最重要的就是要非常謹慎,不要犯錯,有時候官司是因為對方出錯而獲得勝利,他以過去替台灣公司在美國打專利官司的案子為例,因為在美國司法運作上,雙方需要互相交換資料(discovery,審前證據批露),以作為法庭上攻防的重點。他們在審核資料的時候發現,對方居然將對自己極為不利的證據交給他們,最後也因此讓他們免受官司侵擾。

「美國的專利訴訟程序太長,連法官都希望雙方趕快和解。」張振倫說,因此在攻防上需要設想的層面非常廣泛且周延,因為對方要怎麼出招難以預料,但同樣的也是透過證據的蒐集,並在規則內爭取最好的結果。他說在美國9成官司,最後都是和解收場,因為雙方一看證據,就知道勝負了。

在世上做光做鹽

最後他引用聖經馬太福音第5章13、14節所言:「你們是世上的鹽,是世上的光。」作為自己的人生觀的分享,他說人在世上必須作光、作鹽,助人就是快樂之本,作為律師幫助自己的客戶在規則內伸張正義,或是將損失降到最低,就是他認為最快樂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