凍結黨產案敗訴 國民黨要再上訴

林祐任 2020/01/18 17:58 點閱 5359 次
因不服黨產會凍結永豐銀的8億多現金和支票,國民黨於2016年提起行政訴訟,16日高等行政法院宣判國民黨敗訴。(Photo by Wikipedia)
因不服黨產會凍結永豐銀的8億多現金和支票,國民黨於2016年提起行政訴訟,16日高等行政法院宣判國民黨敗訴。(Photo by Wikipedia)

【台灣醒報記者林祐任台北報導】國民黨對黨產會的官司再度敗訴!因不服黨產會凍結永豐銀的8億多現金和支票,國民黨於2016年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16日高等行政法院宣判國民黨敗訴。合議庭表示,黨產會凍結的行為沒有違憲,處分前也有給予國民黨陳述意見的機會。但國民黨指出,黨產會凍結處分明顯有違法瑕疵,將繼續提出上訴。

合議庭:不須釋憲

在黨產條例公布後隔天,國民黨提領在永豐銀行帳戶內的5.2億元,並拆成10張支票,此舉遭黨產會認為要處分名下財產,因此緊急凍結帳戶,國民黨帳戶內3.6億元及4億6800萬元支票共8億多元遂被凍結。

合議庭指出,審查原處分所應適用的黨產條例相關規定,認為尚無違反憲法信賴保護原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禁止個案性立法、法明確性原則、平等原則、比例原則與權力分立原則的確信,無須裁定停止訴訟,也無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合議庭強調,黨產會作成原處分的確有經委員會決議,且處分前也有給予國民黨陳述意見的機會,並沒有侵害國民黨的聽審權,已符合正當行政程序。再者,帳戶內的存款餘額,並不是黨費等一般收入,應依法推定為不當取得的財產,並禁止處分。

國民黨擬上訴

在判決出爐後,國民黨隨即發布聲明稿表示,黨產會未經調查,罔顧國民黨是將其中兌現支票5200萬元,全數作為當年8月全體員工薪資的事實,且永豐銀行帳戶中有該黨105年1月至9月黨費收入2.2億元,即以國民黨有脫產疑慮,執意作成相同處分。

國民黨指出,黨產會在105年11月7日上午8點30分召開臨時委員會,該會議於同日上午9點9分才結束,但凍結處分的書面文件竟於8點50分即已傳真送達臺灣銀行及永豐銀行,他們想調查該次會議是否在足額委員出席情況下作成的會議,黨產會竟稱已無會議錄音。

近年來國民黨針對黨產會提出「停止執行」或「撤銷」處分的行政訴訟,多以敗訴收場,包括中投、欣裕台、救國團和婦聯會被認定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然而,黨產會追徵「國民黨以轉帳撥用等方式取得國有房屋」等案,國民黨提出的「停止執行」訴訟,曾獲得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