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暴力驅趕人民 人權促進會提申訴

陳恩潔 2018/08/06 18:56 點閱 18469 次
台灣人權促進會6日上午於監察院外舉行記者會,控訴警察濫權、高官忽視弱勢人民心聲,並遞交補充陳訴書並希望監察委員將2日與4日的事件也納入調查。(Photo by陳恩潔/台灣醒報)
台灣人權促進會6日上午於監察院外舉行記者會,控訴警察濫權、高官忽視弱勢人民心聲,並遞交補充陳訴書並希望監察委員將2日與4日的事件也納入調查。(Photo by陳恩潔/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實習記者陳恩潔綜合報導】民眾遭警暴力對待事件再度發生,立委曾銘宗籲警政署給交代!大觀事件自救會2日與4日於蔡英文出席場合舉行記者會,卻遭執勤警察濫權施暴,不僅抬人、勒脖子、踹居民肚子、甩居民巴掌,更非法拘禁10歲兒童與77歲長者,且忽視其生理需求。台灣人權促進會6日提出申訴,盼監察委員高涌誠將此二事件納入調查。立委曾銘宗亦表示警察明顯執法過當,蔡政府對迫遷一事也總是說一套做一套。

剝奪人身自由

大觀事件自救會林燕玉大姊6日於記者會敘述2日事件經過,當日總統蔡英文及內政部長徐國勇於「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舉行揭牌儀式,陳情民眾活動前1小時於更新中心前人行道舉行記者會,卻被警察在僅1次舉牌之後強行驅離200公尺,並將民眾圍住、限制其人身自由長達2小時,甚至踹居民肚子、甩巴掌,出言羞辱居民。年僅10歲的陳慧泉妹妹則是4日被關入警備車的受害者之一,她指出,他們沒有居住權,難道連人身自由也要被剝奪?

維安超過比例原則

由兩公約及集遊權角度切入分析此次事件,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主任王曦表示,對警察執法手段感到擔憂,更強烈質疑維安警力何以因為總統等高官出巡而違反執法比例原則。她指出總統出巡維安提升之法源為特勤條例第12條,然條例明定安全維護區應考量人民表現、人身及居住自由,不得逾越維護維安對像(總統等官員)人身安全必要限度,因此警察無權超越警執法的職權範圍。

而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施逸翔也指出,蔡英文政府上任後不但沒有依照承諾修訂集會遊行法,更放任土地議題持續延燒,被迫遷居民的心聲無處可訴,家都沒有了,權利該如何被保障?機場捷運A7站區自救會同樣面臨迫遷命運的徐玉紅女士也表示,警察的執法態度令他們覺得自己被當成國家的敵人,政府不斷歌詠自己政績的同時,背後醜陋的一面與被犧牲的弱勢卻鮮少被社會看見。

立委籲警政署給交代

對大觀事件自救會被警方以暴力對待一事,立法委員曾銘宗表示,總統維安固然重要,但當時陳情民眾只是在舉辦記者會,並無對總統造成任何威脅,警方明顯執法過當。他呼籲,警政署或內政部應當給當事人一個交代,勿讓弱勢民眾淪為官僚體制下的犧牲者。而對於迫遷事件,他認為蔡政府總是說一套做一套,對同一件事從來沒有一套統一標準,盡喪人民對政府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