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追逐我漁船事件 謝長廷:有照片證據

譚有勝 2018/03/22 16:28 點閱 33910 次
謝長廷22日對外表示,政府處理的立場沒有軟弱,事發後我國就向日方嚴正抗議。(photo by 醒報資料庫)
謝長廷22日對外表示,政府處理的立場沒有軟弱,事發後我國就向日方嚴正抗議。(photo by 醒報資料庫)

【台灣醒報記者譚有勝台北報導】針對東半球28號漁船闖日海域爭議,駐日大使謝長廷22日指出,日本已有照片證明我方漁船在日本海域有釣魚、捕魚行為,會再提供錄影帶證據給我國。外交部長吳釗燮也說,我國處理漁船爭議的態度並無軟弱,將會嚴正抗議日方在未出示證據的情況下,越過暫定執法線以西執法。

台灣蘇澳籍「東半球28號」漁船在3、4日遭日本水產廳公務船緊追、水砲攻擊,引起社會關注日本侵害漁民權益。謝長廷22日對外表示,事發後我國即向日方嚴正抗議,但「日方隔天拿出證據照片,證明漁船在日方海域有釣魚、捕魚行為。」因照片是靜態的,日方可能再提供錄影帶證據控訴我國。

吳:抗議有效

民進黨立委蔡適應憂慮,若我國漁船違規,抗議的意義在哪裡?外交部長吳釗燮回應說,3月4日方越過暫定執法線以西(我國海域),在證據還不清楚的情況下就緊追到我臨海區,確實侵犯了我國。

即便日方提出證據顯示我漁船有錯在先,吳釗燮認為抗議仍是有效的,日方應事先向台灣通報,也不應緊追漁船到台灣的暫定執法線內。吳釗燮強調,政府處理漁船爭議的立場並沒有軟弱,只是因真相尚且不明,需要持續與日方協商了解詳情。

漁業署:我漁船違規在先

謝長廷在報告中指出,3月3日東半球28號船在日本與那國島西北方海域遭遇日本水產廳公務船,並遭日方緊追;4日該船在台灣蘇澳外海二度遭遇日本水產廳公務緊追並發射水砲。日方連續二日緊追漁船,都因漁船返回台灣領海而停止。

經查證後,3月5日上午,駐日代表處就該案向日方表達關切,呼籲日方以理性冷靜態度處理。同日下午,駐日代表遵照外交部指示向日方抗議,日方公務船對漁船船實施緊追至接近台灣領海附近及噴水干擾等作法過當。

3月6日中午,日方向代表處表示,漁船於3日至4日連續在日本主張之「專屬經濟海域」內「違法作業」,並無視日方停船指示而駛離,日方因此依法對漁船實施緊追與噴水,並提出抗議,無法接受台灣質疑日方「作法過當」。台灣駐日代表處則回覆,該海域為台日經濟海域重疊處,在雙方就相關問題達成協議前,日方不應片面對台灣漁船「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