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我中風母親的,是一位名叫Puryanti的印尼看護。她每天幫媽媽翻身、拍背、餵飯,她連續三年都沒回過家。有一次媽媽半夜發高燒,巷子被堵住救護車進不來,是她揹著媽媽衝下樓搭上救護車。」
——類似這樣的故事,正不斷發生在台灣數十萬個家庭裡。
撐起長照的居服員
在本國照顧人力嚴重不足的現實下,外籍看護早已是台灣長照的隱形主力。截至二○二五年,全台外籍移工突破八十三萬人,其中「家庭看護」就超過二十一萬人——他們一對一地,守著台灣二十一萬個失能、失智的家庭。
相較之下,本國居服員約五點六萬人,卻要服務三十六萬多人。可以說,若沒有這二十一萬雙手,台灣的照顧現場會在一夜之間崩塌。而到了二○二六年,全台長照需求人數預估將突破九十五萬。政府也於二○二五年八月放寬申請門檻,八十歲以上長者免附巴氏量表即可聘僱,讓更多家庭得以喘息。
剝削照顧者的後果
我們常把「請一個外籍看護」當成解決問題的終點,卻很少想到:這其實是把台灣的長照缺口,「外包」給了另一個更弱勢的人。這群長期入家、日夜待命的移工,至今仍未被納入《勞動基準法》保障,普遍面臨低薪、超長工時與幾乎沒有休假的困境。
而這裡有一個殘酷的因果閉環:當我們過度消耗這些照顧者,他們過勞、離職,甚至流向薪資更高的日本、韓國,最終崩塌的,還是我們自己親人的照顧網。善待照顧者,從來不只是道德,更是我們自身照顧品質的保險。
利未記19章34節說:「和你們同居的外人……要愛他如己。」那雙照顧我們長輩的手,也是別人家的兒女——值得被同樣溫柔地對待。
起而行:若你家有外籍看護,主動確認他是否有足夠的休息與休假;善待照顧者,就是善待你所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