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東坡有詩云:「為鼠常留飯,憐蛾不點燈。」短短十個字,雖沒說要把剩食當廚餘來餵豬,卻道盡古人的惜食是對生命的慈悲與熱愛。
唐代李紳的「誰知盤中飧,粒粒皆辛苦」,提醒世人要體恤農民的辛勞;《朱子治家格言》更告誡我們:「一粥一飯,當思來處不易;半絲半縷,恆念物力維艱。」這些流傳千年的智慧,至今仍是惜食教育最珍貴的文化資產。
然而,惜食不能只停留在個人的道德修養,還需完善的治理機制。
減少食物浪費
相對於墨子過度強調節用、薄葬、非樂,荀子的《禮論》的獨特之處,在於既不主張壓抑、消滅欲望,也不把節儉本身當成最高道德,而是以制度化方式「養欲、節欲、導欲、別欲」,使人的欲望與有限資源能夠共同持續發展。中華古文明的智慧早已揭示:食物的浪費,本質上是土地、水、能源、勞動等寶貴資源的浪費。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 12.3,要求各國於2030年前將食農供應鏈下游零售與消費端的人均食物浪費減半,並減少上游生產與供應鏈中的糧食損耗。這代表惜食觀念的重大進展:從下游端的個人節儉,走向食農供應鏈或整個食農體系的共同責任。
反觀臺灣,惜食政策是否仍過度停留在「把飯吃光」與「廚餘回收與處理」?
欠缺整個食農機制
我國糧食損耗與食物浪費的治理,長期面臨主管機關、統計資料與政策工具碎片化的問題。農業部關注糧食生產與供應,環境部著重廢棄物管理,其他部會與地方政府則分別處理校園、餐飲及消費問題。各有職掌,卻缺乏涵蓋整個食農體系的共同減量目標與治理機制。
尤其值得警惕的是,我們往往把「廚餘處理得好」誤認為「食物浪費減少了」!
因產銷失衡而過剩
廚餘轉製飼料、堆肥或生質能源,固然具有環境價值,但畢竟是食物已成「廢棄物」之後的善後措施。真正的減量,應從生產、採收、儲運、加工、銷售到餐桌,優先「預防」原本可以避免的損耗與浪費。
更值得我們深思的是,農產品因產銷失衡而過剩,政府一方面補貼生產,另一方面又編列預算收購、促銷甚至處理過剩產品,形成制度性的資源浪費?消費端要求民眾珍惜每一粒米,生產端卻自由放任,欠缺補貼政策與供需失衡的檢討。
食物浪費不只是個人行為問題,更是制度設計問題
生態學者哈丁(Garrett Hardin)曾指出,面對有限資源與個人誘因造成的集體困境(或稱「公地悲劇」),單靠科技的進步並無法解決,還必須建立適當的治理機制。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歐斯壯(Elinor Ostrom)則證明,透過合理的共同治理安排,人們可以改善公共資源的管理。
減少食物浪費也是如此。僅靠宣導惜食、改善廚餘處理技術,難以根治食農體系的結構性損耗與浪費。政府必須建立跨部會協調機制,整合糧損與食物浪費資料,訂定可衡量、可追蹤、可稽核的共同減量指標,並優先處理食物浪費的事前預防與減量。
完善治理機制
從蘇東坡的「為鼠常留飯」,到李紳的「粒粒皆辛苦」,再到聯合國SDG 12.3,人類惜食文明的理念始終如一,但實踐方式必須隨著人類社會的快速工業化、都市化,與時俱進。
古人教我們珍惜食物,現代科學幫助我們衡量食物浪費,而透過完善的治理機制,才能讓惜食從個人美德提升為集體行動,也才能真正預防與減少糧損與食物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