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初,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與多個民間團體聯合召開記者會,砲轟行政院在2026年7月悄悄修訂「百萬戶租屋家庭支持計畫」,將賴清德總統競選時承諾的8年新增13萬戶社宅目標,大砍逾七成,實際僅剩約3萬戶。其中有2.5萬戶還是前朝蔡英文政府時期就已規劃的,屬於賴政府真正新增的,從2028年起每年大約只有1000戶。不到一週後,內政部長劉世芳在立法院備詢時試圖解釋,聲稱13萬戶目標「並未改變」,只是從直接興辦改為多元興辦,3萬戶是第一階段與地方政府協商的成果。這番說法沒有平息爭議,反而讓外界更清楚看見,政府在用文字遊戲掩蓋一個不舒適的現實。
薪資追不上房價
政見是否兌現,固然是值得追究的問題,但更根本的問題是,台灣的住宅政策究竟把居住定位成什麼。這幾十年來,台灣的房屋幾乎從一開始就不是被當作「家」在建設,而是作為財富保存與投資增值的工具在運作。政府稅制長期偏袒持有多房者,土地成本不反映市場、囤房幾乎零成本、房地產交易稅率相對低廉,這一整套制度的結果,就是房價高到脫離薪資現實。
台灣房價所得比,曾被國際資料庫列為全球最難負擔城市之一,台北更是媲美香港與舊金山。這不完全是市場機制,而是政策選擇的結果。當住宅被允許扮演財富工具的角色,資金自然湧入,買房是為了增值而非居住,空屋大量出現,租金卻持續攀升,真正需要住所的年輕人和弱勢家庭只能屋外興嘆。
空屋問題也是關鍵
根據統計,台灣2025年上半年低度用電住宅已超過98萬戶,這些幾乎等同於長期閒置的空屋。換言之,台灣缺的不是房子,缺的是願意流入租賃市場的房子。囤房稅2.0自2024年7月上路,設計初衷是用稅率差距逼出空屋,非自住空置房屋稅率拉高到最高4.8%,但只要出租並申報達標,稅率可降至1.5%至2.4%。方向正確,力道仍不足。
現行制度「棒子不夠痛、蘿蔔不夠大」。持有空屋的實際財務壓力依然偏低,加上房東對租賃申報可能影響未來自用稅率優惠的顧慮,讓大批房子寧願空著也不進入市場。若政府真心想在不大量興建社宅的前提下緩解居住壓力,讓近百萬戶空屋流入市場才是最快速的途徑。這需要更有力度的持有稅、更清晰的申報保護機制,以及更積極的媒合誘因,而不只是在政策文件裡喊口號。
另一個常被討論的「租金補貼」,則有其隱憂。補貼一旦普及,房東因租客付得起更多而調漲租金,補貼實質上轉移到屋主口袋的比例相當高,年輕人得到的是短期紓困,長期而言反而可能助推租金水位。補貼未必沒有意義,但若將其視為替代社宅的解方,則是誤解了問題的結構。租金補貼是在既有市場裡打補丁,社宅是在市場外另建一套安全網,兩者功能不同,不能互換。
住宅是基本人權
1948年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已明確將適當住宅列為基本人權的一環,含義不只是有地方住,而是有穩定、安全、負擔得起的居所,不必擔心被驅離、被漲租、被市場淘汰。這個框架在許多國家早已是政策核心,荷蘭、維也納的公共住宅比例動輒超過三成,新加坡更將組屋制度做為社會穩定的基石。台灣在政策文件裡也提居住正義,但實際上,讓居住脫離市場邏輯的決心從來不夠堅定。
居住是民生的地基,住得穩,人才願意在一個地方紮根、工作、生育、繳稅。高房價、高房租不只讓個人財務吃緊,更在結構上壓抑了生育意願,加速了人口老化,這些代價最終由整個社會承擔。當我們還在爭論13萬戶能不能蓋,問題的骨架其實更大,涉及的是政府願不願意接受「住宅是人民的權利,不是市場的商品」這個前提。
從13萬戶縮水到3萬戶,數字背後不只是政見是否兌現的誠信問題,更是政府在面對龐大土地利益與真實居住需求時,站在哪一邊的問題。台灣需要的,不是更精緻的文字包裝,而是真正以居住權為核心重新設計的住宅制度,包括更重的空屋持有成本、更透明的社宅興建路徑,以及對租賃市場真正有效的結構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