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長照棄重就輕!」、「移工成代罪羔羊!」近50位移工14日於衛福部頂著下雨、手舉旗幟並高喊口號,呼籲衛福部將移工納入長照體系。移工強調,家事看護工若由個人聘雇,很難獲得休息時間,應發展由長照服務聘僱的模式,讓移工獲得休息、被照顧者也可獲得不間斷的照顧。
台灣移工聯盟、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與婦女新知基金會14日先上演行動劇。劇中有家事移工希望可以請假、回鄉探親,但長者與失能者都表示「那我們該怎麼辦?」,雖然政府現在有喘息服務與多元長照,但非常難申請且費用昂貴,導致移工無法休息,因此他們希望能將移工納入長照體系,可以適用《勞基法》、透過輪班獲得休息時間。
完全沒有休息時間
台灣照顧勞動產業工會(SBIPT)代表、來自印尼的Napia指出,家庭看護移工需要與被照顧者同住、提供24小時照護服務,面對工時不明確、難以取得休假、休息時間受到干擾,且缺乏健康權保障,由於返鄉探望家人的權利經常被拒絕,到最後變成終止工作契約,長照的需求依舊無法被滿足,對勞工與被照顧者都不利。
「重症失能者反而不受長照制度支持!」身障者自立生活聯盟指出,112年長照服務率雖涵蓋8成,但高達7成長照支出集中於輕、中度失能者,重度失能者使用長照給支付的占比更從3成逐年下降至2成,且長照使用者若聘僱家庭看護工,就無法使用居家服務,雇主必須自掏腰包聘僱家庭看護工,卻又被排除在長照體系外。
應降低重症服務負擔
對此,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受訪時表示,若移工返鄉,可視為沒有聘雇移工,可以使用長照服務,若是住宿式喘息機構,1年可以有52天的額度,但喘息服務需要提早預約,可以與個案管理員提早討論時間安排,但要納入長照體系,因為牽涉《就業服務法》與《勞基法》,還要持續蒐集意見。
「沒有移工想要照顧重症者!」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理事長張姮燕受訪時指出,若家庭看護工要加入長照不是不行,但若只有單純讓移工加薪、減工時,對家裡有重症者的雇主也是沉重負擔。她希望衛福部可以將長照經費,投注在願意照顧重症者的移工上,降低雇主與家庭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