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機構補助加碼5千 民團盼政策制度化

呂翔禾 2026/09/10 12:39
行政院10日公布「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每個月加碼5千至1.5萬元。(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行政院10日公布「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每個月加碼5千至1.5萬元。(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住宿式長照機構補助加碼5千元!行政院10日通過住宿式服務機構補助加碼,每個月增加5千元,且已經入住、符合長照4級、中度以上者可回溯補發,每年最高領18萬。補助自9月14日開始申請,10月底以前完成申請者核撥1到8月補助。民團則呼籲政府將補助法制化,減輕長照負擔。

全年最高18萬

行政院會10日拍板通過「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針對需要24小時密集照顧、入住住宿式機構的中、重度失能者,追溯自115年1月1日起每月補助增加5000元,全年最高可領18萬元,同時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每月也提高5000元。

此次補助適用對象為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4級以上,或持有身心障礙中度以上證明之住宿式機構住民,每月補助金額增加5千元達到1.5萬元,全年最高18萬元,較原制提高6萬元。112年1月1日前已實際入住,並持續入住之既有住民,未經評估或評估未達長照需要等級4級者,仍依方案規定每月補助5千元。

民團盼補助法制化

115年度或以前已核定領取身心障礙者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且持有身心障礙中度以上證明者,原有補助制度維持不變,另可申請每月5千元住宿費用補助;另外,新制從原制「全年累積入住達180天、符合條件後一次核發」,調整為「按月認列」,當月實際入住達日曆天數二分之一以上,即認列1個月;地方政府按上、下半年分2次檢核撥付。

對此,台灣居家服務策略聯盟理事長涂心寧呼籲政府將補助列為「正式制度」。涂心寧指出,許多住宿機構長者所用的尿布、營養品價格都在上漲,5千元未來恐不敷使用,尤其,高齡者愈來愈多,需要補助的人也愈來愈多,補助可能隨著國家財政起伏不定,更凸顯補助制度化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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