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黨都提失智症基本法 衛福部認長照3.0即可

呂翔禾 2026/05/28 14:48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8日排審《失智症基本法》相關草案,三黨都有立委呼籲設立。(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8日排審《失智症基本法》相關草案,三黨都有立委呼籲設立。(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失智症牽涉病友、家庭照護與社福政策,應該要制定基本法因應!」白委邱慧洳28日於立法院強調,失智症牽涉廣泛,衛福部不能僅用長照3.0因應;藍委邱鎮軍指出,日韓已相繼制定基本法,台灣要跟上;綠委林月琴也說,成年監護制度應檢討;但衛福部長石崇良仍認為,可用長照3.0等計畫與法律因應失智症危機。

每天新增36名病友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8日排審《失智症基本法》相關草案。民眾黨立委邱慧洳在提案說明時表示,失智症目前盛行率7.99%,對於家庭照護與經濟都是相當沉重的負擔,失智症防治與照護牽涉社福、住宅、交通、法務、警政與勞動等,應該要更全面的關照,以健全相關體系,但國家近年來都以計畫規範政策,效力不足且欠缺力道,應立專法讓政策更有永續性。

國民黨立委邱鎮軍批評說,行政院長卓榮泰曾說:「為了單一症狀而修法,符合社會需要嗎?」才是社會上最大的失智。他強調,我國失智症病友到了2031年恐達到49萬、2046年甚至高達76萬人,每天會有36名新增病友,但行政院與相關部會卻僅以長照3.0因應並不夠,其實制定《失智症基本法》,進而規範下級的照護計畫並不衝突,盼政府能順應民意。

檢討成年監護制度

但衛福部長石崇良回應說,日韓以外,其他國家不見得都有制定基本法,政府在長照3.0有失智症專章可以因應。但邱鎮軍質疑,失智症相關業務被分散在長照、《老人福利法》與《精神衛生法》等,應該要制定基本法來確定因應的大方向。

民進黨林月琴則說,近期各界對於失智監護制度的宣告有很多討論,問題關鍵不在於是否保護失智者,而是制度究竟是在「支持當事人做決定」,還是「替當事人做決定」。她進一步指出,德國、日本、韓國等國近年皆逐步由全面限制能力,轉向支持決策模式,台灣也應檢討成年監護制度,朝向依個案需求提供部分限制,而非全面剝奪能力的方向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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