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不副署、台積電赴美彈劾總統 綠:理由莫名其妙

呂翔禾 2026/01/15 13:35 點閱 151 次
15日的彈劾公聽會各說各話,民進黨立委批評藍白彈劾理由莫名其妙。(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15日的彈劾公聽會各說各話,民進黨立委批評藍白彈劾理由莫名其妙。(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應該彈劾行政院長,怎麼會是彈劾總統賴清德?」律師林俊宏15日在彈劾公聽會質疑,彈劾是追究法律責任,罷免才是政治責任,但藍白所列理由應該提案罷免總統,若是不副署應該彈劾行政院長;綠委沈發惠也嘲諷說,台積電是民間公司赴美投資,關總統賴清德什麼事情?彈劾理由簡直是天下奇文。

賴有造謠應舉證

立法院15日舉行彈劾公聽會。民進黨立委沈發惠不滿指出,藍白的彈劾案由主要有6個理由,第一是賴總統指揮卓揆濫編預算,但說這個話要負舉證責任,怎麼樣的指揮?且預算編列本來就是行政院的權力,立法院有意見或不喜歡,可以在審查時刪減;藍白還指控賴總統造謠抹黑,但卻沒有舉證,且彈劾是看總統在法律上做了什麼錯事。

沈發惠續指,藍白說總統用司法迫害異己,應該要拿出證據,又批評總統發動大惡罷,但罷免是民眾依法行使罷免權,為何要彈劾總統?又說賴清德放任台積電赴美投資,那鴻海投資中國也要罷免賴總統嗎?民間公司行為與彈劾總統何干?

還有行政院長不副署,但行政院長不副署,總統當然無法公布法律,若要追究行政院長,應該以憲法的方式處理行政院長。

彈劾理由沒有意義?

律師林俊宏發言也說,副署權是行政院長獨立的權限,行使與否、好或不好,追究的人應該是行政院長,怎麼會是總統?對不是屬於總統職權的行為,卻追究總統法律責任,這在《憲法》上說不通,而賴總統依據113年憲判9,也沒有出席立法院聽證會的憲法義務。

「台積電應該是政策決定,應該以罷免處理!」林俊宏指出,台積電如今經營得這麼好,即使要負政治責任也應該要走罷免。綜觀以上理由,林俊宏認為這些好像都不是彈劾該處理的事情,因此他的結論是這次彈劾在憲政、程序與目標上都沒有意義,不是因為彈劾不重要,而是彈劾的理由並非正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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