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監委人權專長達6成 公聽會批評不夠多元

呂翔禾 2026/08/06 11:55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6日舉行「行使監察院院長、副院長及監察委員同意權案」公聽會。(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6日舉行「行使監察院院長、副院長及監察委員同意權案」公聽會。(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本屆監委大多是法律、社福專長,缺少工程、財經與農業,恐難全面監督政府!」前監委仉桂美6日於公聽會上表示,監委要監督不同單位,專長應更多元分布;學者楊泰順也說,本屆監委有人權專長者更高達59%,但監委主要功能應是監督政府。

應減少委託案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6日舉行「行使監察院院長、副院長及監察委員同意權案」公聽會。前監委仉桂美指出,上一屆監委共糾正481案、彈劾605人,監院收受人民書狀達82182件,糾彈案在人民陳情案中佔比過低,且委託其他機關調查的案件暴增,恐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

仉桂美指出,若以專長檢視此屆被提名人,社福與法律相關的就有13位以上,大幅壓縮其他專業背景人選分布空間,例如無工程與農業相關背景出身、財經相關背景少等,但監委行使監察權應該對照中央與地方政府各機關與公務員,有些部會的專業若無專業監委,如何洞悉可能的弊病並舉發?

年紀偏高影響辦案

文化政治系特聘教授楊泰順也指出,27位被提名者中,有7位是依照《監察院組織法》第3條第1項第7款「對人權議題與保護有特別貢獻者」獲得提名,占比26%,若加上被提名人自己主張有人權專長者更高達59%,但《憲法》第90條規定,監察院主要功能是監督行政官員,並非將保障人權視為重要功能。

「監委年齡普遍太高,但前屆院長陳菊後來就都臥病在床!」楊泰順說,27位被提名者年紀最輕的57歲、最高者為75歲,60到69歲占了63%、70歲以上18.5%,與立委過半在59歲以下相比,監委被提名人年紀普遍偏高,而監察院功能的實踐有賴成員積極任事,年齡偏高顯然不恰當。

缺少科技專業

由於在野黨可能全面封殺監委人選,律師陳昱龍指出,從朝野立委的發言來看,各界對於「廢除監察院」已有共識,但若藍白採取「先凍結,再來討論修憲與否」,這樣做恐違反大法官第632號解釋,也違反《憲法》賦予憲政機關的忠誠義務。但他也認為,被提名人的年紀偏大,且缺少科技與AI相關領域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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