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成霸凌案遭輕放 人權會盼完善處理程序

呂翔禾 2025/12/08 12:20 點閱 265 次
監察委員葉大華、田秋堇8日針對師對生暴力狀況提出調查報告,並提出多項改善措施。(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監察委員葉大華、田秋堇8日針對師對生暴力狀況提出調查報告,並提出多項改善措施。(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霸凌成案者有7成僅申誡以下的處分或未處罰,應該加強通報、獨立調查、監測與輔導機制!」監委葉大華、田秋堇8日公布校園師對生暴力案件調查指出,7成霸凌成案僅輕微究責,且相關安全通報、輔導措施的認知都相當缺乏,因此希望強化調查、不適任教師資料庫與建立回任前評估機制,完善師對生霸凌的防治與改善。

霸凌通報意識不足

國家人權委員會8日舉行「檢視校園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專案報告發布記者會。監察委員葉大華指出,教育部雖然從106學年度至今已歷經多次修法,包括設立校事會議、防治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調查處理機制等規範,處理不適任教師問題,但至今體罰事件仍頻傳,且言語暴力狀況有提升,因此需進行廣泛調查。

調查發現,109年修法前,有1.34%霸凌案件未進行校安通報,未進行社政通報的比例則為78.83%,修法後未校安通報下降到0.17%、社政通報下降到67.06%,其中體罰案件進行社政通報的比例為精神暴力案件的2倍,社政通報比例偏低主因是教育人員對於如《兒少權法》等法規意識不足,缺乏辨識暴力樣態的訓練,還有校安與社政通報分工造成延誤。

法規寬鬆導致縱放

另外,修法後啟動調查的案件明顯提升,但對於教師團體指控家長藉此濫訴的指控,數據顯示無法進行此推論;109年有校事會議機制後,啟動調查的比例從39%提升到113年的78%,但各縣市對於「是否受理」的判定流程不一;不成案的案件中,65%認定為情節輕微,35%認為證據不足或未構成法律要件。

「調查人員的專業恐怕不足!」葉大華指出,106到111年學年度調查成案的案件有7成都是申誡以下或未懲處,涉及體罰或霸凌、造成身心嚴重侵害者有54%僅有申誡以下的懲處,顯示許多案件都因為現行法規太過寬鬆,因此遭到輕輕放下(調查小組報告學校常不予採納或減輕懲處),且現行輔導機制未有預防行為人再犯的機制。

加強調查者兒權知能

人權會建議,防治師對生霸凌應該介接校安與社政通報,調查應由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建立獨立調查機制,同時加強相關人員的兒權知能,同時建立分流機制,減緩過量投訴,還要改善不適任教育人員資料庫,並建立進階查詢功能,以追蹤行為人是否再犯,還要針對停聘、解聘與不續聘的教育人員建立輔導與回任機制。

田秋堇強調,資料庫相當重要,過去就有案件就是不適任教師第一次被舉報,但最終未起訴,再犯的時候被細心的公務員發現有前科,整個案件才爆發出來。葉大華強調,學習最重要的主體是學生,我國修法要更保障兒少權益。

捐款成為醒報天使

由於熱心人與支持者的捐款,醒報的深度報導與客觀評論都是免費閱讀的,希望你也能加入「醒報天使」的行列,小額支持。我們會寄給您抵稅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