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條例增至5900億 預算過1個月內發現金

呂翔禾 2025/08/14 13:09 點閱 588 次
行政院14日通過《韌性特別條例》修正案,將在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發放、7個月內發放完畢。(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行政院14日通過《韌性特別條例》修正案,將在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發放、7個月內發放完畢。(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何時能拿到1萬元,行政院仍未確定時間!行政院14日的院會通過《韌性特別條例》修正草案,擴大特別預算至5900億,預留2百億元加強對產業支持,普發現金將於預算通過後1個月內開始發放。行政院長卓榮泰則感謝立法院13日透過朝野協商敲定《丹娜絲颱風重建特別條例》將於15日通過,並希望以此互動模式通過《特別條例》與追加預算案。

經費增450億

行政院14日上午召開院會,會中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第3條、第6條、第9條修正草案,並核轉立法院審議,總經費從5450億元提高至5900億元,其中,將先編5700億元特別預算,並將200億元額度彈性視各產業需求。

針對普發現金部分,原先立法院通過的版本規定,行政院要在「114年10月31日前執行完畢」,修正條例將改成「依本條例編列之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7個月內發放完畢」。但針對何時能普發現金,行政院並未給定確切時間,僅表示依法儘快發放。

卓揆盼建好互動模式

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也在院會中強調,感謝立法院13日在朝野協商通過《丹娜絲颱風重建特別條例》,雖然預算從560億增加到600,但有經過合法、合憲的程序,希望未來《特別條例》修正案與追加預算案送到立法院時,可以通過。

另外,針對產業支持相關措施,行政院也編列新增450億的特別預算額度,擴大產業支持範圍,加強對產業的支持;回應產業訴求,確保供電穩定,爭取預算強化電力系統,其中預留200是因應美國對等關稅下,經濟部產業支持方案擴大協助範圍的預算。

發現金需10億行政費

經濟部次長何晉滄指出,450億中,普發現金行政費用10億、預留200、還有200億是強化電力系統。被記者問到200億與當初撥補台電1千億有何不同?何晉滄回應說,當初撥補1千億是為了因應台電在俄烏戰爭的原物料上漲成本,如今200是加強電網韌性,無論產業或民生都需要加強電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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