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住宅法》19日修法應聚焦社宅平台、降低土地取得成本、精進包租代管、租屋資訊透明與強化福利!」社宅推動聯盟17日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逐條審查《住宅法》時能聚焦方向。OURs研究員廖庭輝強調,應該增加保留用地,並以「合建分屋」的模式,降低取得土地成本,以便加速社宅興建。
確保社宅登記平台成立
廖庭輝表示,社宅登記平台從去年開始,社盟就有持續倡議,以前社宅少,蓋在哪裡都沒差,但如今社宅數量增加,若政府能設計平台,可以讓民眾針對區位、房型與公設進行選擇、回饋,減少現行申請社宅登記資料,政府也可收到政策反饋結果,盼修法能優先確保社宅登記平台成立。
「國家跟地方買地總是太貴!」廖庭輝指出,若使用目前的國公營土地,只能再蓋9.4萬戶,但總統賴清德的政策目標是13萬戶,內政部目前打算與地方買地,但成本高達8百多億,行政院也不願批准,他呼籲增加公共保留用地、減少中央向地方專案加購,還有「長期聯租」,地方則可用「合建分屋」,讓建商、政府都能從中獲益。
強化社宅福利照護
崔媽媽執行長呂秉怡也說,目前包租代管大多以對房東較有利的代管為主,但比較保障弱勢的「包租」比例減少,連內政部都承認包租比例太少,希望內政部強化弱勢協助、差異化業主服務費用;另外,租屋資訊透明也有助緩解租屋黑市,內政部過去雖有租金補貼、包租代管資料,但蒐集得很粗糙,盼修法以「地籍及租賃資訊整合介接」強化資訊公開。
台灣社福總盟秘書長孫一信表示,社宅中有40%是弱勢住戶,但相關的社會福利配套卻沒有做得很好,例如《住宅法》第35條有關非營利組織承租社宅的規定,因為租金沒有明確規範,導致民團使用率很低。
他們呼籲中央與地方社福機關應研議如何協助社宅強化社福服務,租金可以分級收費的最低階承租給社福團體,事後轉租租金則要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