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黃牛罰則從1.8萬變成3萬,衛福部、交通部也要開始管制黃牛!立法院內政委員會5日審查《社會秩序維護法》,對於轉售票券牟利的黃牛將保留處3日以下拘留外,罰鍰則從最高1.8萬元提到3萬元。另外,目前黃牛票僅文化部的藝文活動、體育署的運動賽事有相關罰則,委員會也要求其他部會研擬因應人力與流程。
黃牛罰則太輕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5日審查《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通過修正第64條,對於轉售票券牟利的黃牛除保留處3日以下拘留外,罰鍰則從最高1.8萬元提到3萬元,相關修正法條將提送院會審查。
多位立委指出,現行《社維法》對於黃牛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8萬元以下罰鍰,罰鍰實在太輕,起不了嚇阻效果,因為很多黃牛搶到重要運動賽事、演唱會、簽唱會等限量的票券後,轉手賣出都是數倍的獲利,為守住公平社會原則,有必要提高罰鍰金額。
其他種類無法可管?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另強調,黃牛目前雖有《文創法》與《運產條例》可罰,但包括旅宿、交通票券、見面會與醫療等行為的黃牛卻因為不在藝文活動與運動賽事之列,因此無法可管,教育部之前曾接獲9千多起黃牛檢舉案,僅不到2%有開罰,「這樣民眾如何相信政府要真正打擊黃牛?」
不過,由於《社維法》的罰鍰上限是3萬元,多位立委認為可以搭配現行部會主管的專法,一併進行查處,《社維法》是為了維護社會公平和補充專法之不足。經熱烈討論後,初審還做出附帶決議,於法案通過後,請各主管機關於2個月內針對轄下管轄事項專責人力與標準作業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