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新竹市議員蔡惠婷(左起)、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與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23日召開記者會呼籲,台灣要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system/assets/images/000/081/924/big/%E6%99%82%E4%BB%A3%E5%8A%9B%E9%87%8F%E6%96%B0%E7%AB%B9%E5%B8%82%E8%AD%B0%E5%93%A1%E8%94%A1%E6%83%A0%E5%A9%B7%EF%BC%88%E5%B7%A6%E8%B5%B7%EF%BC%89%E3%80%81%E6%99%82%E4%BB%A3%E5%8A%9B%E9%87%8F%E9%BB%A8%E4%B8%BB%E5%B8%AD%E7%8E%8B%E5%A9%89%E8%AB%AD%E8%88%87%E4%BA%BA%E6%9C%AC%E6%95%99%E8%82%B2%E5%9F%BA%E9%87%91%E6%9C%83%E5%9F%B7%E8%A1%8C%E9%95%B7%E9%A6%AE%E5%96%AC%E8%98%AD23%E6%97%A5%E5%8F%AC%E9%96%8B%E8%A8%98%E8%80%85%E6%9C%83%E5%91%BC%E7%B1%B2%EF%BC%8C%E5%8F%B0%E7%81%A3%E8%A6%81%E5%BB%BA%E7%AB%8B%E3%80%8C%E5%85%92%E7%AB%A5%E5%B7%A5%E4%BD%9C%E8%AD%89%E3%80%8D%E5%88%B6%E5%BA%A6%E3%80%82%EF%BC%88Photo_by_%E7%B0%A1%E5%98%89%E4%BD%91%EF%BC%8F%E5%8F%B0%E7%81%A3%E9%86%92%E5%A0%B1%EF%BC%89.jpg?1713839589)
【台灣醒報記者簡嘉佑台北報導】已被判刑的兒童性侵罪犯,竟然還能開班招生,兒童權益遭到漠視!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2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目前「工作室」、「揪團上課」等授課方式仍缺乏相關規範。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呼籲,台灣應建立「兒童工作證」,確保兒童相關工作者未有兒少犯罪的紀錄。
狼師仍能開班授課
去年,新竹爆發營隊負責人性侵兒童的案件,一審已被判刑3年8個月,目前上訴到高等法院。然而,時代力量新竹市議員蔡惠婷指出,該案件負責人持續開設「科技創意基礎班」招生,更強調「三人開班、五人滿班」、「活動地點依您需求調整」,規避了補習班法規,設立招收兒童的工作室。
不僅新竹營隊的案件,30年前性侵兒童的桃園張姓教師於2017年也開設了招收兒童的畫室;因為性侵案被判刑的跆拳道教練,還一直保有教練證資格,具備開班授課的資格;國立學校戲曲專業的李姓老師至少對5名學生性侵,但至今仍可在劇團或音樂團體中接觸到孩童。
新興班級缺乏規範
王婉諭指出,目前出現新型態的教育模式,以「工作室」、「揪團上課」的方式進行,但至今仍缺乏相關法規。她指出,如教保機構聘用人員時,需要取得民眾「無刑事紀錄」的證明(即良民證),但該規範僅限於教保服務,若家長選擇課程或營隊,仍缺乏相關的保障制度。
馮喬蘭進一步指出,經過了多年努力,教育部的資料庫已經能與衛福部互通,讓狼師不能到社福機構,在社福機構有不良紀錄的民眾也無法擔任教職,但這些兒少暴力行為不一定會由刑事程序處理,更多是由行政程序認定,意味著這些調查結果都不會記載良民證,所以靠良民證也防不了虐童者。
應有兒童工作證制度
她呼籲,台灣可以仿效澳洲,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讓政府的資料庫互通,如果民眾要從事與兒童相關的工作,包括義工、老師等職位都要取得「兒童工作證」,確認人員沒有前科,並接受兒童安全訓練課程,並定期接受複訓。
王婉諭提出三大呼籲:一、比照《幼兒教育法》,讓家長能要求各式教師提供良民證;二、兒童工作者需接受基礎訓練,增進兒童知能,同時排除已侵害兒童權益的犯罪者;三、因應新型態教育模式,如不特定地點的小班制,教育部應提出具體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