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每日甘泉-一起讀新約(馬太福音第 18 章1-9節)

林意玲 2024/04/03 22:09 點閱 362 次

2024年起,每周一到週五上午YouTube與臉書粉絲團,都會推出10分鐘的【每日甘泉—一起讀新約】,與大家一同查考聖經。我們從馬太福音開始,慢慢讀完整本新約,內容力求淺顯,特別針對不熟悉聖經的慕道朋友。

4月4日

讀經:馬太福音第 18 章1-9節

主題:天國誰是最大

1、當時,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天國裡誰是最大的?」
2、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使他站在他們當中,
3、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
4、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
5、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6、「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裡。
7、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8、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裡。
9、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他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裡。」

內容重點
謙卑的人(小孩子)可以上天國、勿失去永生之福

大綱:
一、小孩的樣式
二、接待小孩與讓小孩跌倒
三、絆倒人有禍
四、手腳眼叫你跌倒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他休書。』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他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馬太福音5:27-32)
五29~30記載了同樣的話。兩處有些小小的差異,這裡除了手和眼之外,還加進了腳,不過主要的差別是,這裡明確指出,跌倒的人的命運是要被丟進永火裡,這種提法在二十五41裡將再次出現,它進一步發展了十28“滅在地獄裡”的思想。
五29~30是告誡門徒,要警惕生活中可能絆倒他的事物。這裡既然談的是門徒之間的關係,便有人認為,手、腳和眼指的是其它可能危害于你的門徒,那樣的人應被“砍掉”,即應從會眾中開除出去,或是避免與他們接觸。

可是,不斷重複使用的“你”、“你的”、“從你身上”又使人不能不想,你的罪也可能成為別人跌倒的原因,

啟示:
一、回歸孩子的純真、謙卑
二、不要讓全身進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