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囤房稅效果不彰 財政部應急速改革

醒報編輯部 2023/05/14 10:04 點閱 2528 次

五月是繳稅的重大月份。民眾除了要申報繳納沉重的所得稅之外,還會收到各地方政府稅捐機關主動寄來的房屋稅稅單,在5月1日至31日繳納。112年期的房屋稅稅單,課稅期間是房屋所有人去年7月至今年6月持有房屋的期間,按用途別適用不同的稅率。

房屋稅低於汽車稅

根據財政部的統計,112年的房屋稅全國開徵超過929萬件,年增約1.4%;稅額為870億元,年成長率為4.25%。從稅額成長情形來看,和歷年呈現逐年微增的現象大致相同,也顯示地方政府的持有稅大多依靠新房屋因造價上揚或地方政府調高標準單價,才得以成長。地方稅的稅收成長率,遠比國稅的所得稅、營業稅低許多,以致於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的財政失衡也越來越嚴重。

另一個特別的現象,就是不動產的稅負,竟然比汽車牌照稅還要低。以112年的統計來看,每戶的房屋稅額為9,365元,不到1萬元,比2,000cc的自用小客車的牌照稅11,230元,還要低很多,顯然房屋稅還有調整的空間。

囤房稅僅占2.7%

而六都的房屋稅開徵件數占74%,稅額達684億元,卻占全國總開徵稅額比率近8成,顯示房價的城鄉差距很大,也造成直轄市稅收和財政狀況,因工商較為發達,而比其他縣市領先許多。六都中以台中市的件數、稅額連兩年最多,主因為台中市的新屋件數較多,以及實施新的囤房稅。

最值得注意的是,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新竹縣、屏東縣、新竹市在去年7月1日開始實施新的「囤房稅」制,主要為提高門檻稅率,但對囤房的戶數範圍放得很寬鬆,例如有幾個地方政府的非自住(囤房)房屋5戶以內,也就是持有8間房屋的囤房族,第4間到第8間房屋才適用2.4%的稅率。

因此,上述七個地方政府表面上提高了囤房稅,但影響戶數只有約25.27萬戶,僅占全部開徵件數的2.7%而已;新的囤房稅的總稅額也僅增加12.59億元,占總稅額的僅1.4%而已。有媒體說是「囤房稅效應發威」,實屬誇張。

居住不正義

再進一步觀察實施新「囤房稅」制的縣市,個別囤房戶因新制所增加的稅負,可發現平均每位囤房戶房屋稅僅增加約4,982元,還不到5千元。增加最多的桃園市,囤房戶平均負擔稅額也只增加8,713元;最少的是屏東縣,囤房戶平均只增加1,555元;其餘五縣市則增加約4千到5千元間。

房屋稅的稅基(評定現值),本來就偏低於市價甚多,對囤房戶而言,門檻稅率1.5%只比自住的1.2%多0.3個百分點,即使調高至2.4%,也只增加幾千元的稅負而已,根本就對囤房稅無感。

由此可知,財政部雖然在過去兩年,不斷地催促地方政府,透過提高門檻稅率的方式來落實囤房稅,抑制囤房的效果其實不彰,難怪房價持續上漲,房價所得比高不可攀,居住不正義的問題越來越嚴重。

因此,財政部必須承擔起改革囤房稅的重責大任,趕快提出「全國歸戶,統一大幅提高囤房稅率」,才有可能抑制房價飆漲,實現居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