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多才能參選? 籲廢除保證金門檻

臧品安 2021/02/22 13:39 點閱 2829 次
民進黨立委范雲呼籲,選舉應公共化,財產不應成為參政門檻。(photo by 范雲辦公室)
民進黨立委范雲呼籲,選舉應公共化,財產不應成為參政門檻。(photo by 范雲辦公室)

【台灣醒報記者臧品安台北報導】「保證金制度限制人民參選權利,應廢除!」民進黨立委范雲22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參選的保證金制度限制了人民參政的權利,因此年前遭法院判決敗訴的保證金違憲案將繼續上訴,直到制度變革,並呼籲選舉應公共化,強調未來會與各團體啟動選舉公共化修法,包含廢除保證金門檻、建立聯署替代門檻等。

選舉應公共化

范雲曾在2018年間登記參選台北市長,因拒繳200萬元的參選保證金而不受理登記,對此,她提告抗爭。范雲批評,保證金門檻有違憲阻礙平等參政權之虞,主張應廢除保證金,改採明定合理上限的登記規費,且應授權中選會訂定以連署替代保證金的辦法。

范雲指出,德國、加拿大等原有保證金制度的民主國家,多年來陸續宣告違憲,法國及美國多數州則沒有保證金制度,而是以合理的登記規費或連署代替;許多國家不僅沒有保證金門檻,更由政府提供多元政見宣傳管道、禁止選戰期間購買廣告等方式,降低候選人的競選經費壓力,「如果有錢買比較多的廣告,增加曝光度,就有更高的機會當選。這對很多歐洲國家來說,不是平等參政。」

保證金案義務律師陳鵬光認為,現行的保證金制度有兩大違憲事由,一是違反比例原則,保證金制度造成人民參政權行使上過大的負擔,也排除其他代替保證金的方式,如連署;二是違法平等原則,用金錢進行區別對待,但有錢不代表就不會浮濫參選,有沒有錢負擔保證金,無法作為判斷標準,並指出民國87年大法官468號釋憲就曾呼籲,選舉保證金制度應適時檢討。

降低政黨補助門檻

保證金案義務律師吳典倫表示,法院的判決欠缺憲法高度,未能充分保障人民參政權。守護民主平台會長張烽益也指出,法律宣稱保證金的本意是「不輕易讓太多人出現在選票上」,但結果可能是「不讓窮人出現在選票上」,選舉保證金形同阻礙平等參政的不公平經濟門檻。

「阻礙台灣多元民主發展的不僅是過高的選舉保證金,還有過高的政黨補助門檻。」綠黨共同召集人劉崇顯指出,若有一個遊行有15萬人參與時,相關政府單位勢必不會輕忽該訴求,但當有小黨能獲得15萬人投票支持時,卻無法在現行的選制下取得實質成果;小黨只能被迫與有更多金錢、資源的大黨競爭,非常不公平。綠黨認為,政黨補助款門檻應下修至1%得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