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欠臨門一腳 環團批綠營漠視

林祐任 2019/12/19 13:20 點閱 20449 次
環團撕毀民進黨「礦業改革」的宣傳單,並丟進垃圾桶中,以表達民進黨沒有實踐選前承諾的憤怒。(Photo by 林祐任/台灣醒報)
環團撕毀民進黨「礦業改革」的宣傳單,並丟進垃圾桶中,以表達民進黨沒有實踐選前承諾的憤怒。(Photo by 林祐任/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林祐任台北報導】在立法院歷經3年討論的礦業法修法,恐在大選過後付諸東流!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團體19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礦業法的本質是強欺弱,但正在修法的新版本可包含廢除霸王條款、資訊公開等進步變革。環團希望,全面執政的民進黨不要漠視修法,目前連環評法也在卡關中。

礦業法本質強欺弱

「礦業法在立法院歷經將近3年的討論與協商,眼見第9屆立法院已形同畢業,卻仍欠缺臨門一腳無法完成修法。」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組主任黃靖庭指出,當法案好不容易經歷15次的逐條審查,送交立法院長蘇嘉全手中,卻被排入後面的議程。對於院長召集的兩次黨團協商,國民黨也杯葛以對。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表示,最新的修法版本中有6項進步的變革,第一,廢除礦業法中的「霸王條款」,例如47條中礦業者得以不經土地所有人(通常為原住民)同意合法佔用土地;第二,資訊公開;第三,既有礦場須環評。

第四,經濟效益評估報告認定不應開發時,不予核准礦權設定;第五,使用土地須檢具礦場關閉計畫;第六,應保障原住民權利。

「最初的礦業法本質是強欺弱,財團容易取得特許,卻不必負保護周遭環境的責任。」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凃又文表示,這部礦業法早在民國19年時通過,卻沒有跟上時代的變革。當初在中國大陸或許可以適用地廣人稀的環境,卻可能對地狹人稠、颱風地震頻仍的台灣造成環境衝擊。

環境政策停滯不前

環境法律人協會專員徐孟平指出,回顧民進黨過去4年的全面執政,台灣環境政策幾乎是停滯不前,例如從2016年開始討論的《環境影響評估法》,遇到深澳電廠、大譚藻礁等爭議就此打住。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施逸翔也表示,蔡英文洋洋灑灑列了12項原住民的政績,卻在礦業法這個攸關原住民權益的議題上失分。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感嘆,礦業法是民進黨第一次全面執政承諾改革的法案,如今只剩下31日的立法院會以及選後審理總預算的臨時會,存在一絲絲的希望,否則選後必須重新來過。在記者會結束後,環團唱起了改編自蔡依林《倒帶》的「礦業法之倒帶」,表達對政府的失望與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