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法惹議抽出院會 內部:再溝通

鄭羿菲 2016/08/25 17:14 點閱 9120 次
內政部長花敬群指出《住宅法》草案刪除12項弱勢表列,是為了讓地方政府能更彈性的運用。(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內政部長花敬群指出《住宅法》草案刪除12項弱勢表列,是為了讓地方政府能更彈性的運用。(photo by 鄭羿菲/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鄭羿菲台北報導】「新政府的《住宅法》草案再現髮夾彎!」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在臉書社群上指出,院版住宅法將12類弱勢對象刪除,將在25日下午號招社福團體前往抗議。此舉讓原預計25日呈報院會的住宅法臨時抽退,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受訪時表示,「草案刪除12項弱勢是要讓法條更具彈性地讓地方政府認定。」他承諾,實際落實不會與民眾期望差太多,會再溝通。

刪除12類弱勢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日前在臉書社群上指出,行政院25日院會將通過《住宅法》修法草案,卻對弱勢居住群眾十分不利,如刪除12類「特殊情形身份之弱勢對象認定」,改授權地方政府自訂、「弱勢保障比例」僅提升至20%,但北市、新北市等地方政府的保障比例早已是30%了。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表示,將在25日下午與數十個單位的社福團體前往行政院抗議!

行政院顯然注意到這項抗爭,臨時把原本排定一併修正的《住宅法》草案抽出議程。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25日在行政院記者會上證實,政院上午之所以抽掉住宅法的修法,是要再與社福團體多做溝通。

地方政府彈性運用

對此,花敬群在院會後受訪時解釋,現在的住宅法條文中有12項特殊情形或身份的弱勢對象表列,如低收入戶、災民等,未來修法的草案主要是想刪除這12項特定表列,讓法條適用的對象能夠更彈性、涵蓋面更廣,並交由地方政府認定,「但有些人會想強調弱勢族群照顧、有些人想避免被標籤化,只是價值觀在文字上要偏向哪一邊而已。」

「無論最後法條制定的結果如何,在實際落實的結果不至於有太大改變。」花敬群承諾說,在文字上讓人感受可能略有不同,這方面會再與社福團體做溝通與調解,並在溝通後再報院會通過修正。

面對媒體不懈地追問抽回法案是否有更大的癥結點,花敬群連連說了好幾次,「沒有那麼嚴重。」他嘆了口氣說,住宅法的修正處理上,不只加強了住宅的性能評估、保障居住品質等,抽回只是希望最後一哩路走得更好,不要再產生更大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