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薪缺公信指標 學者籲建工資法

張振鴻 2015/08/11 18:50 點閱 4768 次
文化大學勞工關係學系教授李健鴻認為,國內應訂立《最低薪資法》,從法制面訂立明確的調薪指標。(photo by 張振鴻/台灣醒報)
文化大學勞工關係學系教授李健鴻認為,國內應訂立《最低薪資法》,從法制面訂立明確的調薪指標。(photo by 張振鴻/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張振鴻台北報導】勞工基本工資調整目前並無法源依據。文化大學勞工關係學系教授李健鴻11日表示,台灣每年調整薪資無法定依據或具公信力的指標,導致爭議不斷,應仿英國、德國等訂立《最低工資法》取代「基本工資規定」,並採用勞工生活費用成本支出、勞動生產成長及薪資分配比率等3項指標。

勞動部將於12日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針對是否調漲基本工資進行討論。多位學者與民間團體11日先行舉辦「低薪氾濫的社會危害」座談會,從低薪與經濟風險相關性、薪資計算如何法制化及低薪與過勞關係等不同面討進行討論,他們呼籲,國內應正視調漲薪資的重要性。

【調漲工資擴大內需】
「調漲基本工資是最溫和的擴張性財政政策。」台大經濟系教授林向愷指出,今年由於出口連續衰退6個月,影響經濟成長率,這時候應該要擴大內需市場,取代長期依賴出口的經濟政策。但他說,應該將基本工資適度調升,一般勞工及民眾才有足夠消費能力,這樣國內經濟才有機會成長,而非一味增稅或擴大舉債來增加內需。

李健鴻認為,每年討論調整基本工資,就會面臨要依何種指標的爭議。「全球多數先進國家,都不會把經濟成長納入薪資調整的指標。」他強調,我國應接軌世界潮流,成立《最低工資法》取代基本工資,從法律面明訂調薪指標,例如多數國家使用的勞工生活費用成本支出、勞動生產成長及薪資分配比率。

過去曾擔任勞委會薪資審議委員會勞方代表,現任大同公司工會副理事長林進勇舉例,審議會議往往只有小組人員討論,卻無法舉明確的法源或指標。林進勇也建議,經濟指標應該只能參考,但薪資計算要法制化,並且需有一套固定公式。

【低薪迫使勞工加班】
「低薪族群才是過勞死的主要族群。」台灣職業安全連線理事長黃怡翎舉勞保資料顯示,刻板印象都認為高科技或高薪族群容易過勞,但事實上多數過勞案件都是薪資條件未達基本薪資或低薪的狀況,因此這些勞工需要長期加班換取加班費或績效獎金。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就建議,薪資水平應能讓勞工維持基本生活條件。

除了過勞問題,青年勞動95聯盟理事長周于萱也表示,青年多屬於低薪族群,不僅有生活費得支應,更常背負龐大的學貸數目,「過低的工資造成青年無力結婚生子,對國家也是重大傷害。」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更批評,現行最低薪資的保障不包括女性常從事的家庭照護工作,導致女性照護的勞動意願降低,並受到排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