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處方箋售抗生素 最高罰15萬

蒲孝如 2015/04/23 17:17 點閱 19969 次
食藥署稽查北區41家藥局發現,無處方箋下任意販售抗生素情況嚴重。圖為民眾常自行購買的「安蒙西林」抗生素膠囊。(photo by 維基百科)
食藥署稽查北區41家藥局發現,無處方箋下任意販售抗生素情況嚴重。圖為民眾常自行購買的「安蒙西林」抗生素膠囊。(photo by 維基百科)

【台灣醒報記者蒲孝如台北報導】「沒有處方箋,不能買抗生素!」食藥署最近稽查北區41家藥局抗生素使用情況,竟有高達半數藥局違規。其中較多是任意開立抗生素給無處方箋的民眾,更誇張的還販售過期藥品。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馮潤蘭23日提醒,無處方箋販售抗生素不合法,最高可罰藥師15萬元。

食藥署23日公布北區14縣市「抗生素例行稽查結果」,鎖定「常用13項抗生素採購量大於10萬顆」的藥局進行稽查,發現41家中有22家藥局違規,違規率超過5成,其中,多半是社區型傳統藥房,最多的是無處方箋情況下任意販售內服抗生素或含抗生素外用藥給民眾。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科長吳明美表示:「抗生素不是任意可以販售的,必須要有醫師處方箋。」

【濫售罰款高】
吳明美表示,民眾常自行去藥房購買的抗生素,包括安蒙西林(Amoxicillin)用於牙齦腫、中耳炎、上呼吸道感染、皮膚青春痘消炎等。也有一些含新黴素(Neomycin)的外傷用軟膏,眼睛用的金黴素等,都是處方用藥。

「藥局沒處方箋卻開立抗生素,是不合法的。」吳明美強調,依規定「所有的」抗生素都是處方藥,沒經過醫生開立處方,不可販售。濫用抗生素或是購買到過期藥品,輕微的可能拉肚子或是藥效不足,嚴重的會引發抗藥性甚至讓體內細菌變成「超級細菌」,而對於沒有處方箋任意販售抗生素的藥師也會依藥事法第50條開罰,最高可處罰15萬。

【民眾買藥應再教育】
記者以牙齦痛為理由實測國內坊間4家西藥房反應,其中有3家社區藥師以「沒處方箋不能賣抗生素」為理由拒絕開立抗生素,但仍有1家藥局主動開立2天份抗生素和消炎藥給記者。

一家資深健保藥房老闆受訪時表示,「政府從源頭控管嚴格,進多少藥,就查多少張處方箋,就算民眾要求買抗生素,也沒得賣。」面對非要買抗生素的民眾,他表示只要非化膿性感染都可服用一般止痛藥或替代性的非處方消炎藥,例如「Perofen」就有消炎、止痛作用,不一定非要吃抗生素不可。

對於無處方箋不能購買抗生素一事,實際訪問民眾的結果,大多都表示,不太清楚,或「有去藥房買過抗生素,但從沒被制止。」可見國內多數民眾仍知識不足,需要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