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選標準認定不一 白委:司法信任度低

呂翔禾 2026/10/21 10:20
法務部長鄭銘謙(右)21日就賄選認定等相關議題與相關官員赴立法院備詢。(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法務部長鄭銘謙(右)21日就賄選認定等相關議題與相關官員赴立法院備詢。(Photo by 呂翔禾/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部長,這種行為有沒有賄選?」白委陳昭姿21日質詢時如此詢問法務部長鄭銘謙,但他回應說:「委員,我無法就個案認定!」陳昭姿便不滿指出:「但人民就會質疑到底怎樣才算賄選?」鄭銘謙則說:「我們案例整體很清楚!」但陳昭姿質疑後案例後仍有「由檢察官個案認定」,難讓民眾信任。

9合1大選將至,賄選相關新聞層出不窮,但其中也有不少爭議,因此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21日邀請法務部長鄭銘謙、農業部次長黃昭欽等官員進行備詢。農業部雖非選舉主管機關,但因轄下農水署恐牽涉民進黨桃園市長候選人黃世杰的租地爭議,因此立法院原本要求部長陳駿季備詢,但農業部改由次長出席。

認定標準難拿捏

法務部在書面報告指出,是否構成賄選罪,主要在於有沒有提供金錢或財物來換取選民的投票支持或不去投票,也就是法律上所稱的「對價關係」,並在報告後附上111年修訂的「妨害選舉刑事案件例舉」,其中近日最容易有爭議的「餐食、文宣品」部分,被列在第三大點:「原則上不構成賄選犯罪,但仍應由檢察官視具體案件而定」。

但民眾黨立委陳昭姿不滿指出,同樣是送帽子、便當,在野的候選人大多就被調查,但民進黨相關的幾乎都沒事,且30元的門檻2001年就有,2008年原本要檢討但卻不了了之,最近有沒有打算檢討?鄭銘謙表示,法務部只負責行政業務推動,會將委員相關意見轉交給最高檢察署,至於個案他無法認定,因為狀況不同、也不能進行意見指導。

法務部不干涉個案?

陳昭姿也出示民進黨台中市長何欣純在造勢活動發放的便當指出,包括香腸、滷蛋等配料的價格就超過30元,法務部近日還說「30元只是門檻」,實在讓外界難以信服;另外她也拿黃世杰的案件質疑是否有不法,鄭銘謙多次重複強調相關案件已經告發進入偵查,他不得評論。這也讓陳昭姿不滿批評,難怪台灣司法信任度那麼低。

隨後質詢的民進黨立委張雅琳替鄭銘謙緩頰說,依據《法官法》與《法院組織法》,法務部長不能介入個案偵查。但她也呼籲鄭銘謙,「妨害選舉刑事案件例舉」應該在本次選舉後重新檢討,鄭銘謙也表示會將意見轉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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