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杰租土地辦造勢 白質疑農水署圖利

呂翔禾 2026/10/19 10:54
民眾黨19日再次追打黃世杰承租土地辦造勢大會的爭議。(洪毓祥辦公室提供)
民眾黨19日再次追打黃世杰承租土地辦造勢大會的爭議。(洪毓祥辦公室提供)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候選人黃世杰承租農水署土地辦造勢,審核快速、租金便宜,恐有圖利疑慮!」民眾黨持續追打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黃世杰低價、快速租借中壢商業精華區進行造勢的爭議,他們揭露合約說,農水署還將承租人打馬賽克,若承租者非黃世杰,恐怕涉嫌圖利。

不同土地法規不同

民眾黨立委洪毓祥表示,黃世杰承租相關土地,需要有公開招租的流程,除非「年」租金15萬元以下,但農水署卻持續以「2天81700元」搪塞,若換算租金一年要1491萬,而且還說政風已經調查完、「查無不法」,這明顯就是包庇。

民眾黨龜山區桃園市議員參選人周曉芸也說,農水署收81700元,其實就是按照年租金1491萬元,除以365天然後再乘以2而得,顯示農水署明知道「年租金」的規定,而黃世杰拿朝陽公園混淆,但兩塊土地的性質不同,不同土地與法規也不一樣,且此塊土地只有出租一次,就是黃世杰的造勢大會,不要拿其他場地為自己解套。

農水署土地不得轉讓

「若承租人不是黃世杰,恐罪加一等!」同黨桃園區市議員參選人徐千晴強調,農水署的公文將承租人的姓名遮蔽,但若承租人不是黃世杰罪更重,因為相關規定是「不得擅自轉讓提供他人使用」,農水署處長黃華煌以公家活動包裝競選活動,並與黃世杰父親、桃園農田水利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黃金德過從甚密,難道沒有裙帶利益關係?

洪毓祥說明,黃世杰承租的土地是「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不能短租、若年租金超過15萬要公開招租,還將承租人姓名遮蔽,若甲方(農水署)明知違法還做就是圖利,呼籲農水署公開說明,還有請檢調徹查。

從未干涉行政程序

對於土地相關爭議,黃世杰曾表示,在該筆土地舉辦競選活動前,陣營已依法提出申請,並在事前完成所有必要的審核程序。另外,短期出租並非特定候選人才能申請,主管機關會依規定審核,不存在特權問題;競選辦公室發言人簡伊翎指出,黃世杰無論擔任立委或法務部政務次長期間,從未干預公家機關的行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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