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若廢除 可另設監察使由國會把關

呂翔禾 2026/10/21 16:41
立法院21日舉行修憲委員會,委員與學者專家討論監察院去留問題。(直播截圖)
立法院21日舉行修憲委員會,委員與學者專家討論監察院去留問題。(直播截圖)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監察院若廢除,可另設監察使進行調查,但最終要彈劾、糾舉等應由國會同意!」學者紀俊臣21日在修憲公聽會中指出,這樣的運作會與其他國家較接近;學者陳志華則認為,審計權應該回歸立法院,讓國會可透過預算審查、決算審計,完善整個預算的監督權。

國會承接監察權

立法院21日舉行修憲公聽會,討論修憲門檻與監察院去留問題。台灣公共政策學會理事長紀俊臣認為,其實監察院沒有廢除的必要,如今的狀況是因為人為的因素並非制度問題,但若最後達成共識要廢除的話,一般來說最可能是國會承接監察院相關權力。

紀俊臣認為,監察院的調查部分可以仿效北歐國家設立「監察使」,由國會任命、遴選並獨立行使職權,但最終要彈劾、糾正或糾舉時,需要由立法院來決定,這樣的運作模式會與其他國家比較相近。他另外說,各界對於憲政機關是否要按照上次修憲程序運作並沒有仔細注意,因為如今省政府沒經過修憲就在總統賴清德擔任行政院長時凍結。

審計權要回立法院

「台北市長蔣萬安之前曾說要凍結監察院,其實是可行的!」紀俊臣這樣說。北大公行系教授陳志華則分析指出,我國如今是單一國會,監察院的質問、彈劾與審計等權力需要好好討論去留。以「質問」為例,監察院說質問相對於立法院的「質詢」,質問是事後追究,質詢是事前監督,但其實兩者很難完全區隔,應回歸立法院。

另外,陳志華也說,若一個機關有彈劾權又有懲戒權也很奇怪,希望監察院廢除後,在立法院留下彈劾權;審計權的部分也應該要完整回歸立法院,透過事前的預算審查,事後的決算審計,讓立法院對行政部門的金錢有更完整的監督。

監院已無民意基礎

「監察院是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已經欠缺民意基礎,不該享有過大權力!」泰鼎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葉慶元強調,113憲判9嚴重剝奪國會的權力,未來若廢除監察院,國會的權力應該還給國會,才能徹底落實分權制衡。

但他也說,修憲很難,監察院仍然不可能廢掉,希望相關權力在未來大法官有妥善提名後,能讓立法院享有完整的調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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